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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201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580,358.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3月24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4,5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84%。本次质押5,580,358.00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480,3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5%。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二里桥路5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淦荣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71,47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5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7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清律师、金春燕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常青、刘生月、王天飞三人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淦荣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顾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顾苏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俞敏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俞敏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俞敏鸿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巍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巍平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吴巍平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意聘任叶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叶莉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聘任顾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俞敏鸿女士、吴巍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顾苏民先生、俞敏鸿女士、吴巍平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顾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俞敏鸿女士、吴巍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个人简历

      顾苏民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三批“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曾任水电部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金工分厂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顾苏民先生还兼任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管分会副秘书长、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排水设备分会副会长、管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建筑给排水青年工程师协会副理事长、全国给水排水技术情报网/国防工业分网副理事长。其主持的科技项目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项;获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项;主持完成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四项;2002年获市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2004年获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2010获湖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

      顾苏民本人持有公司80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敏鸿女士,汉族,1973年9月出生于浙江省湖州市,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副科长、科长、金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俞敏鸿本人持有公司41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先生存在舅甥关系,无《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巍平先生,1972年12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金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巍平本人持有公司15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莉女士,女,1977年8月31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10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2A-009)。

      (联系方式电话:0572-2061996,传真:0572-2065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