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1-01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对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第七部分“董事会报告-“(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增加如下内容:
9、本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以下简称“《内控规范》”),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市【2011】49号)(“《通知》”)相关要求,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现就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简称“重庆钢铁”,股票代码“601005”,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公司是1997年8月由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钢集团”)作为唯一发起人发起设立,于1997年10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并于2007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和销售板材、型材、线材、钢坯及焦碳煤化工制品、自来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铁。截至2011年3月25日,公司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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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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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22,492,351,000元,净资产5,701,504,000元。
二、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领导
公司是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2011 年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全面做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为确保本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通知》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成立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分别担任相关小组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室作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牵头部门,联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协同开展组织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公司将严格内部控制考核机制,确保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落实。同时,公司拟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聘请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咨询机构,协助公司设计内部控制总体架构,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风险,有针对性的设计控制的重点流程和内容,协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1、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领导小组
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是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负责根据公司的实际,决定是否聘请咨询机构协助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组长:邓 强 董事长
副组长:陈 山 副董事长
组 员:陈 洪 董事、总经理
孙毅杰 董事、副总经理
李仁生 董事、副总经理
管朝晖 副总经理
李 整 监事
巩 君 财务负责人
游晓安 董事会秘书
2、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小组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内控制度的研究、拟(修)订、协调内控规范工作的实施,对子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进行核查、指导和监督,保证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组 长:陈 山 副董事长
副组长:游晓安 董事会秘书
巩 君 财务负责人
组员: 贾安才 销售处处长
肖华高 原材料处处长
李红宇 机动处处长
刘 东 安全环保处处长
常晓东 技改处处长
姚小虎 装备处处长
罗 建 人力资源处处长
罗佳琳 党委工作部主任
彭国菊 证券事务代表
唐 敏 财会处会计科科长
廖光军 财会处资金科科长
3、指导人:公司内控专业人员或外聘咨询机构。
4、内控实施工作预算:根据市场及经营情况,由工作小组制定,领导审批执行。
三、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2011年5月31日以前)
阶段目标:完成组织准备工作。
工作负责人:陈山副董事长
阶段工作内容:
1、明确内控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风险控制职责,按领导小组的决定确定需要聘请的咨询机构。
2、组织各项内控规范培训,确定内控规范实施的范围包括各项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清单;
3、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查找内控缺陷。
4、发动全公司各部门各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到内控规范的实施工作中来,共同培养内控意识。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31日以前)
工作负责人:陈山 副董事长
阶段目标:全面完善内控体系,完成内控缺陷的整改。
阶段工作内容:
1、进一步梳理公司各项内控缺陷,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2、落实缺陷整改工作,包括调整机构设置和流程(如适用)、修订政策及制度、调配人员等;
3、确定负责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阶段目标:在2011年底前完成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建设工作,在披露2011年年报前一个月完成自我评价工作。
工作负责人: 游晓安
阶段工作内容:
1、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
2、检查整改效果,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3、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4、按照要求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五、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阶段目标:在2011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在披露2011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工作负责人:巩君
阶段工作内容:
1、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3、按照渝证监市[2011]49号文要求,向监管机构报送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及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4、按照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股 本 结 构 | 股 本 性 质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A股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5,000,000 | 68.95 |
其中:重钢集团 | 国有法人股 | 835,800,000 | 48.23 |
H股 | 外资股 | 538,127,200 | 31.05 |
合 计 | -- | 1,733,127,2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