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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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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张跃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明月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1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注册资本:27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高速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五金建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

    4.3.2.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4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本公司17.92%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注册资本: 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年12月1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路、码头、港口、航道的综合开发、承包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

    4.3.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6 董事会报告

    6.1(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2010年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4号《关于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文件核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上市预案的批复》(吉政函[2010]10号)文件批准,经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上市方案的批复》(吉交函[2010]6号)文件批准,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分立新设为两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其一。2010年3月1日,公司领取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21,320万元人民币,注册号:220000000149648。2010年3月1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11号文件核准公司股票上市。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通过分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合理,解除了束缚企业发展的羁绊,公司的资产实现了优化,同时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自信心。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公司主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股东利益得到了进一步增长。主要是由于:

    (1)2010年,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好转,贸易及物流等行业进一步活跃,使通行费收入稳步增长。

    (2)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努力改善资产质量。

    (3)加强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按照财政部及证监会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了各项审批流程,强化了营运管理控制体系。

    (4)公司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开展争先创优、争当收费能手、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凝聚队伍,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培养并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收费工作。

    2、公司存在的主要优势和困难、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公司主营为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主要优势有:

    A、产业政策优势。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收入,而通行费收入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车流量的大小,车流量的大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景气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利好政策的实施,区域间经济交流将不断扩大,道路流量将持续增长,这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及充沛的现金流量;

    B、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强,能够很好地回避经济周期风险;

    C、行业发展优势。由于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资及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大,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对道路交通的需求将持续提升,由于市场化改革与行业整合等因素,使本行业具有持续的成长性。

    (2)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A、本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长、低而稳定的回报率为特征的行业,与国家GDP紧密联系,由于世界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铁路、航空等运输业的发展对公路运输的分流,公司收费业务可能面临一定困难;

    B、由于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长平高速公路及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通车时间已久,路况有一定程度的破损,对以上高速公路的大修改造势在必行,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对公司的通行费收入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

    (3)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绩没有大幅下降的风险。

    未来的市场化改革及物流规模的不断扩大,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在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稳定的趋势下,本行业由于业绩增长比较稳定,现金流充沛,从而能够很好地回避经济周期风险。另外市场化改革与行业整合等因素,也使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及稳定性。

    3、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投资、开发、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建筑材料生产、经销;公路工程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农林牧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生物工程开发;汽车清洗;汽车配件及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193,685.13元,实现营业利润108,232,641.64元,实现净利润70,809,749.3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871,947.17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

    2010年,公司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9.08%,主要是由于:

    (1)2010年,为减少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遏制国内经济下滑态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好转,贸易及物流等行业进一步活跃,使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增大;

    (2)公司加大改型增收奖励力度,调动一线收费人员积极性;继续加大收费稽查工作力度,通过努力,报告期内实现了通行费收入的平稳增长。

    (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0】27号),自2010年9月2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本公司经营的长平高速公路和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执行上述文件规定,经测算,长平路收费标准上调造成的增收约为5.81%。

    (4)加大养护和专项工程投入,为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以保通、保畅、保安全为目标,报告期内基本完成了对长春绕城的大修改造工程,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对长平路进行养护维修,夯实增加通行费收入的基础;同时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路况基本完好、安全畅通,为公司通行费收入平稳增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4、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说明: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7,356万元,营业利润-18,369万元,净利润-18,067万元。2010年度亏损原因系该公司所辖绕城高速西北段进行公路大修改建所致。

    (二)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为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收入,而通行费收入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车流量的大小,车流量的大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景气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起伏波动,通行费收入水平也会发生变化。目前全球经济危机,经济发展进入衰退时期,如果经济不能尽快复苏,将给车流量带来不利影响。

    本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长、低而稳定的回报率为特征的行业。由于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资流动及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大,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驱动下,在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措施以及实施4万亿投资计划的推动下,相信公司的通行费收入将稳定增长,公司将竭尽全力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发展。

    本行业由于业绩增长比较稳定,现金流充沛,从而能够很好回避经济周期风险。另外市场化改革与行业整合等因素,也使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

    (2)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因此公司目前的发展变化和竞争状况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未来发展机遇与挑战

    公司未来发展继续以经营收费公路为主业,并不断发展壮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利好政策的实施,区域间经济交流将不断扩大,道路车流量将持续增长,这必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及充沛的现金流量。

    公司面临的挑战是处理好长平高速改扩建面临的资金压力,不断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新年度经营计划

    2011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要继续坚持以主业经营为核心,全力抓好公路收费业务,积极推进长平路的大修改造工程,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清理整顿投资项目,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给股东以最佳的投资回报。

    2011年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2,429万元,比上年增长7.60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成本计划为35,397万元。为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以主业为核心,谋求公司稳定发展。

    公路收费是公司主要的、稳定的收入和效益来源,全力以赴抓好主业的经营管理,是公司2011年经营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长平高速的大修改造工程,加强管理,努力做到路况好、质量高、成本低,为增加通行费收入、提高公司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B、继续抓紧推进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

    公司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区别不同情况抓紧分类推进。

    C、继续建立完善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有经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合法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D、加强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在职工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竞赛、业务技能培训、文体比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奋发上进精神。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廉洁自律,一心为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团结群众,凝聚队伍。

    4、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了完成2011年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预计2011年的资金需求来源渠道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公司2011年预计现金总支出137,314万元人民币。

    5、未来发展风险因素和采取的对策

    公司在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及拟定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时,依据的假设条件为:本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将不会有重大改变;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的大环境不会有大改变;本公司所在行业之市场环境不会有重大改变;不会发生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和任何不可预见的因素等。

    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有:

    (1)产业政策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与交通运输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家可能调整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及经营期限。本公司将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2)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公司的业务受到地域的限制,跨地区开拓市场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可能减慢公司发展的速度。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产优良、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等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等各种荣誉称号,并争取有新的创新和提高。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3-12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8,335,249.04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分配预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计23,646,399.57元;按照每10股派发0.21元(含税),向股东分配股利25,477,2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59,211,649.47元,结转下年度。 此项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服务。其中土地租金为每年人民币712,681元,办公用房租金人民币1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即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增值税发票”。2005年6月15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38,56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的税金。”

    2006年6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422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如下:

    (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32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32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6年9月1日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1,050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3,403,936.00元(2003年6月1日起至2006年9月1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计人民币13,903,936.00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225,000.00元;

    (3)诉讼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7年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07年3月16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1,050万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的利息(2003年6月1日起至2006年9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3)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垫付的产权交易税费225,000.00元。

    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款项尚未收到。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7.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 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了内控制度,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诚信,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不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0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无上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收购、出售、租赁等交易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0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财务报表

    (下转B21版)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韩增义董事因公务王彦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股票代码601518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邮政编码13003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jlgsgl.com
    电子信箱jlgs@jlgsgl.com

     董事会秘书
    姓名张向东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电话0431-84622188
    传真0431-84622168
    电子信箱jlgs@jlgsgl.com

    主要会计数据2010年200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8年
    营业收入580,193,685.13   
    利润总额115,634,67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871,94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582,77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945,053.72   
     2010年末200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08年末
    总资产2,490,866,931.412,318,658,116.667.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638,718,159.071,484,257,013.4910.41 

    主要财务指标2010年200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2   
     2010年末200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0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351.2210.66 

    项 目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463,079.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1,049.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7,502,030.11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29,872,223.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85,082.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6,289,171.8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4,828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19596,803,6070596,803,607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国有法人17.92217,396,39300
    黄玉梅未知0.222,661,6602,661,6600未知
    张家界胜汉置业有限公司未知0.121,415,2001,415,2000未知
    李刚未知0.111,364,8201,364,8200未知
    张俐未知0.111,309,4671,309,4670未知
    周初盛未知0.101,236,00000未知
    东方汇理银行未知0.091,119,2001,119,2000未知
    贾薇未知0.091,100,000695,0000未知
    张庆典未知0.091,100,0001,100,00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217,396,393人民币普通股
    黄玉梅2,661,660人民币普通股
    张家界胜汉置业有限公司1,415,2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刚1,364,820人民币普通股
    张俐1,309,467人民币普通股
    周初盛1,236,000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汇理银行1,119,200人民币普通股
    贾薇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庆典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宗晨1,08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名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张跃董事长552010-2-262013-2-2600 21.85
    韩增义副董事长、总经理472010-2-262013-2-2600 5.50
    张杨副董事长462010-2-262013-2-2600 5.50
    王彦春董事、副总经理472010-2-262013-2-2600 18.86
    陈守东独立董事552010-2-262013-2-2600 6.60
    刘庆久独立董事562010-2-262013-2-2600 6.60
    冯兵独立董事482010-2-262013-2-2600 6.60
    原兴学监事会主席542010-2-262013-2-2600 15.59
    孟晓飞监事382010-2-262013-2-2600 4.40
    董志监事302010-2-262013-2-2600 4.40
    张继副总经理502010-2-262013-2-2600 13.36
    齐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512010-2-262013-2-2600 13.36
    张向东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432010-2-262013-2-2600 13.36
    合计     00 135.98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415,405,833.79317,311,202.3530.91%收入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232,192.169,091,064.35-97.45%长春高速本期收回应收款
    预付款项19,561,762.003,961,544.96393.79%改扩建预付征地拆迁款
    短期借款100,000,000.00  长春高速本期借款
    应付账款68,906,099.6612,588,230.39447.39%长春高速路面大修增加应付款所致
    应交税费54,642,193.9481,812,536.48-33.21%期初税费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后缴纳导致
    盈余公积23,646,399.57  本年按净利润10%计提数
    未分配利润84,688,849.47  本年净利润形成

    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全称业务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万元)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投资、养护公路及公路收费,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木材、五金、交电批发、零售20,000103,91386,734-18,067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工业制造大豆植物油加工、大豆、豆油、豆粕购销及储运5,00010,526-11,794-1,322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收费公路579,903,685.13366,522,800.2836.80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579,903,685.13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出售价格出售产生的损益是否为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广东纳斯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5%股权2010年8月27日55
    广州市欧贝克电器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4.2537%股权2010年8月27日55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租赁服务土地租赁协议价0.10712,681100转帐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租赁服务办公用房租赁协议价 100,000100转帐
    合计     812,681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数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548,993.055,001,903.25
    其他应付款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6,932,889.566,932,889.56
    其他应付款张继200,900.00 
    其他应付款王彦春263,000.00 
    小 计 9,945,782.6111,934,792.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小 计 50,000,000.005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122,500,000.00122,500,000.00
    小 计 122,500,000.00122,500,000.00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J、吉高集团已签署委托函,委托东北高速发布召开吉林高速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并承诺在吉林高速第一次股东大会投票赞成申请上市、选举董事等相关议案。

    K、吉高集团承诺,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促使吉林高速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东北高速分立后,如果出现任何事件导致东北高速本次分立上市涉及的先决条件无法得到全部满足,或本次分立上市不能实施,则吉高集团作为东北高速第二大股东以及分立后吉林高速的控股股东,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促成东北高速的股票依法恢复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吉高集团履行了相关承诺

    报告期内,吉高集团履行了相关承诺

    M、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作出《关于完善土地、房屋权属的承诺函》,承诺其将确保吉林高速及其子公司按照现有的条件继续以租赁的方式向吉高集团租赁相关土地、房产,并将积极完善所涉及的土地租赁手续。对于吉高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出租方,吉高集团亦承诺促使其作出类似的承诺或安排。在吉林高速上市后的两年内,如果吉林高速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施所占用的自有土地、房产仍无法取得使用权证书或者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吉高集团同意通过注资、回购或者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N、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作出《关于分立后吉林高速独立、规范性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保证吉林高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吉高集团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促使吉林高速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吉高集团正在按承诺履行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的承诺C、华建交通已签署委托函,委托东北高速发布召开分立后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并承诺在分立后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投票赞成申请上市、选举董事等相关议案。

    D、华建交通承诺,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促使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东北高速分立后,如果出现任何事件导致东北高速本次分立上市涉及的先决条件无法得到全部满足,或本次分立上市不能实施,则华建交通作为东北高速第三大股东以及分立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促成东北高速的股票依法恢复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华建交通履行了相关承诺。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