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
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的
行政复审的初裁结果公告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
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的
行政复审的初裁结果公告
201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
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的
行政复审的初裁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详细披露了2009年1月,美国商务部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分别做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我公司被裁定适用10.53%的反倾销税率和1.10%的反补贴税率。
2010年3月31日,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关于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反倾销税令的行政复审要求。2010年4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次行政复审进行了立案通告。2011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从中国进口的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的第一次行政复审的初步裁定结果,裁定公司的倾销幅度为0.01%(小于0.5%)属于微量,对公司涉案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0.01%(反补贴税率不变)。
上述裁决结果为美国商务部第一次行政复审初步裁定结果,根据美国反倾销调查程序,一般情况下将在初裁公布后的120天内宣布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因此,公司将继续关注美国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