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雄震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5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要求,现对公司会计政策收入确认原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般收入确认原则
(1)产品销售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矿产品收入确认原则:
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对货物质量及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做了约定;
2、公司已按合同要求将产品检验并将产品发出;
3、购买方已收到货物并进行了检验,双方对检验结果达成了一致意见;
4、双方已按定价原则确定销售金额,相应销售发票已经开据并交与购货单位;
5、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6、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雄震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6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 30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一年期贷款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矿产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等,法人代表肖杰。
本公司提供担保对象大有同盛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及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一年期贷款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为大有同盛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雄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震信息")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一年期贷款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为雄震信息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矿产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等,法人代表肖杰。
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IT设备贸易及后续服务,法人代表肖杰。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5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798.72万元),其中为大有同盛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雄震信息提供担保6500万元,其他对外担保1000万元。本公司提供担保对象大有同盛及雄震信息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继续购买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及2248.9796万元债权的议案》
公司与牛瑞先生于2011年3月29日签订了《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牛瑞先生为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鑫矿业”)的股东,依法持有银鑫矿业5%的股权及2248.9796万元债权。公司拟购买牛瑞先生持有的银鑫矿业5%的股权及上述债权,依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银鑫矿业72%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评估价值、审计结果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2200万元(含税),债权受让按原价2248.9796万元作价,两者总计为4448.9796万元。本合同在银鑫矿业股东会批准目标股权转让事项,并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及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鑫矿业77%的股权。公司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北京矿业投资项目信息资源丰富,高素质矿业人才集中的优势,经研究,公司拟在北京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用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专业从事矿业投资咨询业务。
拟成立的矿业投资咨询子公司将设置地质、测量、选矿、采矿、工程等部门,聘请高素质的各领域专业人才,成为上市公司在投资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前期调研、项目经济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平台,并对外开展矿业投资咨询业务。
公司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30日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及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的被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何少平、白劭翔、熊泽科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