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1-02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登载《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星期五)9: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8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4月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公司优化股改部分特别承诺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6日、7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396314 传真:0791-8386926
联系人:郑小昕、陆蓓
5、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07;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 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代表所有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一 | 关于公司优化股改部分特别承诺事项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本次会议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③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④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6、附件: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日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关于公司优化股改部分特别承诺事项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