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11-022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信息”)于2011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决定在条件具备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交易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组成:
(1)股份转让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36.6%股份,即259,452,717股广电信息A股股票,每股收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总交易价格合计1,990,002,339.39元。
(2)资产出售
公司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出售全部主业相关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出售公司或者公司的下属公司部分非主业相关资产,与前述资产相关的权利义务及人员等由资产出售后的接收方承接和安排。全部出售资产将以现金为支付对价。交割日,公司应已全部偿还除本部经审计确认的应付股利、应交税金(仅指增值税进项税)(以下合称“约定负债”)外的所有账面负债,由仪电集团承诺承担所有的或有负债(如与资产出售相关的其指定的关联方未能承担或履行),并只留存货币资金(包括资产出售的对价现金)及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街道250街坊4丘/宜山路757号的沪房地徐字(2006)第026154号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约定资产”)。若公司于交割日仍有除约定负债外的未偿付的负债,则该等负债由仪电集团承接,同时相应调整仪电集团收购资产应支付的现金数额,确保公司于交割日后不再承担相应负债产生的经济损失。
(3)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以现金12.23亿元及向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上海文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科技”)100%股权、上海广电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制作”)100%股权、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投股份”)21.33%股份。同时,公司向除东方传媒外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北京恒盛嘉业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恒盛嘉业”)、北京智慧创奇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智慧创奇”)、成都元泓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元泓”)、上海通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维”)、无锡TCL创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创动”)、深圳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等九家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百视通技术合计48.2237%的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按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上述三项交易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三项交易中的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其他两项交易均不生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自始不生效。
3、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尚待如下条件满足后方可生效:
(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同意;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截止本决议公告之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制造和网络信息服务;本次交易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新媒体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及媒体的信息技术服务及装备工程经营业务,主营业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鉴于二者业务类型有着明显区别,公司目前的经营制度、管理模式和管理团队将在重组完成后作出调整和完善。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4月1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宜山路757号上广电会展中心召开;参加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4人,代表公司股份355,877,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0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人,代表公司股份303,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42.76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9人,代表公司股份52,728,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85%。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98,910 | 9,794 | 716,325 | 98.7131%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第二章”、“第六章”和“第八章”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批准实施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74,260 | 11,660 | 739,109 | 98.669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在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付诸实施。
相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方案:
1、方案概述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56,136 | 17,017 | 751,876 | 98.6373%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以现金12.23亿元及向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同时,公司向除东方传媒外的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等九家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百视通技术合计48.2237%的股权(以下合称“拟购买资产”或“标的资产”)。
东方传媒、TCL创动、深圳博汇源、成都元泓、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拥有的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公司的股份,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上海通维在本次发行中其认购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润归属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依据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有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比例对公司予以补足。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360 | 13,647 | 745,022 | 98.655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各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373 | 16,774 | 741,882 | 98.655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360 | 16,463 | 742,206 | 98.655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包括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上海联和在内的10家特定投资者。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536 | 95,774 | 662,719 | 98.6558%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价格为本公司201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上述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6、发行数量及认购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360 | 14,463 | 744,206 | 98.655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拟购买资产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和发行价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经备案的评估值÷发行价格。根据拟购买资产评估值和发行价格,本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404,871,522股。其中,东方传媒认购207,388,874股、上海诚贝认购29,842,081股、上海联和认购17,514,081股、同方股份认购63,333,339股、上海通维认购15,329,735股、恒盛嘉业认购37,272,297股、智慧创奇认购10,715,744股、成都元泓认购14,184,325股、TCL创动认购6,317,977股、深圳博汇源认购2,973,069股。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13,736,075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6.35%。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拟购买资产评估值和发行价格确定的股份数量中不足一股的余额由上市公司以现金分别向发行对象返还,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7、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价格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360 | 14,818 | 743,851 | 98.655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以及除东方传媒外的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持有的百视通技术48.2237%股权。
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账面价值121,326万元,评估价值432,836万元,评估增值率256.76%。该等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关于公司交割日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66,460 | 15,775 | 742,794 | 98.6556%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交易交割日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经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批准后,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全体股东共享。
9、关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15,060 | 14,570 | 795,399 | 98.564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润归属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依据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有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比例对公司予以补足。
10、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15,060 | 15,752 | 794,217 | 98.564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资产出售方应依据各方签署并生效的《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妥善履行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的必要法律手续。如果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对他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支出),则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11、上市地点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15,173 | 16,561 | 793,295 | 98.5647%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15,160 | 13,778 | 796,091 | 98.5647%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东方传媒、TCL创动、深圳博汇源、成都元泓、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拥有的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公司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上海通维在本次发行中其认购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13、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15,060 | 16,576 | 793,393 | 98.564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拟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发行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章”、“第五章”、“第七章”和“第八章”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批准实施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22,973 | 8,812 | 793,244 | 98.578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东方传媒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在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付诸实施。
相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关于批准公司与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22,960 | 11,638 | 790,431 | 98.578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东方传媒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该等协议在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付诸实施。
相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22,960 | 8,662 | 793,407 | 98.578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通过《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非关联股东 | 56,425,029 | 55,622,960 | 10,362 | 791,707 | 98.578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仪电集团。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方传媒。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传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增加到30%以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股东大会同意豁免东方传媒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方传媒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申请的同时,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全体股东 | 355,877,746 | 355,075,167 | 8,020 | 794,559 | 99.7745%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重组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价格、出售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或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
3、进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签署及申报相关的申报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4、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制订、修改、签署并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
5、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资产、负债、业务、权益、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的转让过户、移交变更等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办理因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而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的相应调整;
7、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执行及实施;
8、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9、办理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公司新增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选举吴昌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全体股东 | 355,877,746 | 354,949,567 | 9,270 | 918,909 | 99.7392%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曹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全体股东 | 355,877,746 | 354,949,567 | 7,566 | 920,613 | 99.7392%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选举姜树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会全体股东 | 355,877,746 | 354,949,567 | 9,681 | 918,498 | 99.7392% |
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七为特别决议及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七项议案的表决获除关联股东之外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八为特别决议事项,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九、议案十为普通决议事项,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2名股东与1名职工监事及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广电信息 编号:临2011-023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1年3月21日发出,并于2011年4月1日下午在上海市宜山路757号上海广电会展中心召开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增补曹光明先生、姜树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的推荐,会议选举曹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6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曹光明先生简历:
曹光明,男,1967年3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职称工程师。曾任上海自动化仪表三厂生产科副科长、车间主任、销售科长,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管理部、财务部经理助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总裁证券事务助理。现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