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1-019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40,980,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7%)于2011年3月3日、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书面提议,新提案包括: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13、临2011-017)。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锡培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359,03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五)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六)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相应回避股份数340,980,418股。
同意18,051,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八)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六)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十七)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359,031,8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王建文先生、谭丽敏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询。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