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11-16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1年4月6日上午9:00在台州市椒江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256,951,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6%。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审议讨论,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根据2010年9月1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11年3月份非公开发行了4,103.8161万A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52,481.8161万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78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81.8161万元。
2、第十三条
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学原料药,化学中间体,医药制剂、生物制药、中成药、中药制剂、医药辅料(以上五类仅限于片剂、硬胶囊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雾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兽药(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5月11日;兽药销售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20日),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合成樟脑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现修订为: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兽药的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3、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83,780,000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24,818,161股,均为普通股。
为便于公司增资后相关手续的办理,特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非公开增发A股后的增资及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事宜。
同意256,951,545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杨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