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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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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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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05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7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6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董事长李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005,427.2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从2010年度税后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0,885,489.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4,070,752.26 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5,421,279.66 元。

      拟以公司总股本162,82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李俊杰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同意许红岩女士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同意胡新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股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李会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李会涛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李会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李俊杰先生、许红岩女士、胡新民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选举林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11年 4月6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了《原料采购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实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11年 4月6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了《产品销售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实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11年4月6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了《原料供应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实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为七人且公司不再设置副董事长,《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为建立稳定的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机制,《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支付股东股利的形式应优先采取现金形式,而且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年度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 4月 2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8、《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9、《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0、《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14、《关于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15、《关于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 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的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 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

      电话:0543——3288656 3288868

      传真:0543——3288899

      邮编: 256602

      联系人: 季军 顾欣岩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简历

      李会涛,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98年参加工作, 1999年任阳信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2001年任滨州市经贸委投资规划科任科员,2002年在国家经贸委综合司挂职,2004年任滨州市经贸委投资规划科任副主任科员,2005年任滨州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任副主任科员,2006年任滨州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副科长,2007年5月至今任滨州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任科长。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06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 4月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刘华瑞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公司股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崔梅青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 6日

      附件一:候选监事简历

      崔梅青,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任滨州市经贸委企业科科长,2004年任滨州市技术创新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任滨州市国资委副调研员,2008年12月至今任滨州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07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毂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轮毂公司主要生产车用铝合金轮毂,其主要原料为液态铝合金,轮毂公司目前不具备生产液态铝合金的条件,为此,经与公司协商,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液态铝合金原料。鉴于本公司与轮毂公司受相同关键管理人员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树元、王竹泉、王小鲁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关联交易的文件和协议后,于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笔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了回避,公司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轮毂公司的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交易合同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投票表决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予以了回避,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该关联交易需获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原为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2007年12月变更为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为1600万美元,由滨州盟威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1%,香港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投资39%,德国BBS公司投资20%;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666万美元,由滨州盟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50%,海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0%,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投资20%,法定代表人:李俊杰,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经营范围:生产车用铸造铝合金轮毂和其他铝制品,销售公司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各方

      甲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的液态铝合金,以满足乙方生产所需。

      3、交易定价依据

      经甲乙双方协商,液态铝合金的供应价格为:当周价格为一周内长江现货日均价(上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核算价格+本行业加工价,若当周所有交易日均停盘,则按照上一周内长江现货日均价(上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核算价格+本行业加工价确定价格,甲乙双方按照此原则确定价格。

      4、结算方式

      甲方的生产部门应于每月的26日前将上月实际交付乙方的液态铝合金材料(简称“该月交付货物”)的清单交予乙方审核,乙方最迟应于之后的第三个月的28日前,将经乙方核实的“该月交付货物”的相应价款支付给甲方。如月末余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则超出部分在本月28日前一并支付。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协议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轮毂公司的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产品销售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料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 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0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缸套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缸套公司主要生产发动机缸套及其他零部件。本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的需要,需要向缸套公司采购镶环等必需的生产原料。鉴于本公司与缸套公司受相同关键管理人员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树元、王竹泉、王小鲁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关联交易的文件和协议后,于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笔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了回避,公司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缸套公司的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交易合同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投票表决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予以了回避,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该关联交易需获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美元,由滨州盟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75%,美国斯林格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5%。法定代表人:李俊杰,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用发动机缸套及其他零部件,销售本公司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各方

      甲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的镶环,以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交易定价依据

      经甲乙双方协商,镶环当月的供应价格为:当月均价(当月报价总和/当月报价天数),主要成分日报价的标准为:镍等有色金属按当日长江现货市场价格的均值+本行业加工价,若停盘时,按照最近开盘日报价;铁(硅铁、锰铁、烙铁)等按全球金属网当日价格+本行业加工价,若停盘时,按照最近开盘日报价。甲乙双方按照此原则确定价格。

      4、结算方式

      乙方的生产部门应于每月的26日前将上月实际交付甲方的镶环(简称“该月交付货物”)清单交予甲方审核,甲方最迟应于之后的第三个月的28日前,将经甲方核实的“该月交付货物”的相应价款支付给乙方。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协议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缸套公司的优势互补,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料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 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0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擦副公司),摩擦副公司主要进行活塞、活塞销等摩擦副组件的组装和销售,摩擦副公司目前不具备生产活塞产品的条件,为此,经与公司协商,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活塞产品。鉴于本公司与摩擦副公司受相同关键管理人员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树元、王竹泉、王小鲁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关联交易的文件和协议后,于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笔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了回避,公司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摩擦副公司的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交易合同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投票表决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俊杰、许红岩、林风华、胡新民予以了回避,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该关联交易需获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滨州盟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00%,法定代表人:李俊杰,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部件。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各方

      甲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的活塞,以满足乙方生产所需。

      3、交易定价依据

      经甲乙双方协商,活塞当月的供应价格为:公司当月统一的活塞对外销售价格。

      4、结算方式

      甲方的生产部门应于每月的26日前将上月实际交付乙方的活塞(简称“该月交付货物”)的清单交予乙方审核,乙方最迟应于之后的第三个月的28日前,将经乙方核实的“该月交付货物”的相应价款支付给甲方。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协议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摩擦副公司的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产品销售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 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10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互保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本次互保金额:25000万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5875 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是大型家用纺织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类巾被系列产品、毛毯、羊绒羊毛制品等,涵盖棉花收购加工、纺纱、织造、染整等整个产业链,并且有热电、水库、水厂等自备基础设施,在上海、北京、深圳、青岛、福州等地设有公司和办事机构。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向型的企业,1993年取得自营进出口权,产品销往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澳大利亚设立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2,104,877,193.12元,所有者权益 1,085,132,088.63元;2010年实现主营销售收入 1,753,748,750.97元,实现净利润 110,672,469.01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 认为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协议》可保证公司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同时,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45875万元,占公司201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7.2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财务报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 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11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互保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互保金额:25000万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5875 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生产石材机械系列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是全市唯一一家集科研、生产、出口于一体的成套设备制造企业、中国最大石材机械制造基地,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指定石材机械生产厂家。主要产品有锯石机、齐边机、抛边机、铣平机、组合锯等石材系列产品,农机机械系列产品,钢构件产品。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机械行业企业500强”,“中国建材机械行业10强”,“石材专用加工机械产量、销量、市场占有率及综合效益四项指标连续三年居石材机械第一位”企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05,473,286.08元,所有者权益769,062,167.34 元;2010年实现主营销售收入1,385,583,082.62元,实现净利润135,442,466.93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 认为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协议》可保证公司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同时,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45875万元,占公司201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7.2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财务报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滨州活塞 编号:临2011-012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互保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互保金额:5000万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5875 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8年,1970年投产,是一个以石油化工为中心,精细化工、氯碱、炼油、热电相配套的综合性的大型化工企业,拥有油品系列、化工产品系列、油田化学品及工业助剂系列、农用化学品五大产品系列。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36,553,876.74元,所有者权益2,838,942,248.26元,2010年实现主营销售收入1,675,500,502.86元,实现净利润140,101,302.98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 认为公司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协议》可保证公司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同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 45875万元,占公司201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7.2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财务报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4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