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1-01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宁国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金国清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4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1.2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杨剑波及程贤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0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胡遐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