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案被否决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了“精伦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1年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第B41版上)。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96,807,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5%。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主持,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807,07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君宁先生、卢雁影女士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