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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请示的公告
    201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ST鑫新   公告编号:临2011-018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请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已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已由原 “制造业”变更为“出版业”,公司资产以及经营情况得到彻底改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6,11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257.38万元。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已经恢复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撤销特别处理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请示》。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ST鑫新    公告编号:临2011-01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特别处理并变更股票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10年4月28日起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鑫新股份”改为“*ST鑫新”。在特别处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幅限制为5%。

      自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以来,公司董事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盈利能力,原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1日引入重组方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对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该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0年12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0 年业绩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公司主营业务由原 “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变更为“传播与文化产业/出版业”。201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3,137.5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0,638.92万元,净利润36,11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257.38万元。为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XYZH/2010A7034】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鉴于本公司已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已正常运营并实现了较好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净利润为正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13日停牌一天,自2011年4月14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因公司名称已由“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鑫新”变更为“中文传媒”,股票代码“600373”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ST鑫新  公告编号:临2011-020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出具补充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关于核准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20号),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了保证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注入资产不受减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在《鑫新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对新华印刷集团退城进郊的土地置换已作出承诺:“若上述土地被政府收回且支付补偿款之后,新华印刷集团实际收到的补偿款低于其作价23531.60万元的,差额部分全部由出版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

      对于该土地置换行为,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致力于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从当前实际出发,作出如下补充承诺:若上述土地出让款项在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及时或足额回收,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将以现金全额支付或补足给股份公司。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