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22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李鹏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尹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也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郑亚光,委员:独立董事谭焕珠、独立董事尹晓冰、董事王光中、董事胡虹。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尹晓冰,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董事岳建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尹晓冰,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独立董事谭焕珠、董事施贲宁、董事胡虹。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谭焕珠,委员:独立董事柴长青、董事郑亚光。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董事长郑亚光先生由独立董事变更为非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变更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符合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郑亚光先生仍然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发生特别事件,为妥善化解信贷风险,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于2011年4月11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出版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农发行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4月13日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郑亚光简历:
郑亚光先生,1971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1996年7月~1999年3月在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任职,1999年3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3月1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处罚,2010年7月9日,由于绿大地200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200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存在多处错漏,郑亚光作为绿大地的独立董事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23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4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
邮政编码:650217
传真号码:0871-727918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孙阳泽 熊艳芳;
2、联系电话:0871-727918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二)回执
截止2011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24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公示情况
根据公司工程部的报告及山西招投标网(http://www.sxbid.com.cn/)2011年4月9日发布的中标公示信息:经山西省科技馆、山西省图书馆和山西大剧院和山西体育中心景观绿化工程开评标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被评定为“第一标段:山西省科技馆、山西省图书馆和山西大剧院景观绿化工程(含室外标识牌)”的中标候选人1,根据投标函:该项目金额为3,142.874604万元。此项工程的招标人:山西省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公示开始时间:2011年4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11年4月15日。
二、中标公示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该项目金额占公司2009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37%,由于目前尚未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开工的时间尚未确定,因而该项目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的影响不能确定。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示期内若相关部门未收到异议或投诉,招标方将在公示结束时间后正式下发《中标通知书》。
2、2010年3月1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未有结果出来。
3、201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的通知,其持有的绿大地4,325.7985万股限售流通股于2010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4、201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5、2011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6、2011年4月8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2011年4月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1-025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农发行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生特别事件,为妥善化解信贷风险,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于2011年4月11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以其持有的1,400万股份为公司在农发行的1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因何学葵所有股份被公安机关冻结,双方明确,公司与农发行2010年8月26日签订的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0万元,继续有效;2010年12月1日签订的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万元,继续有效。
2、双方签订的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采取质押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质)字0012号;53011101-2010年官渡(保)字0010号”继续有效;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9.2.1质押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质)字0018号;9.2.2保证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保)字0012号”继续有效。
3、为表示对贷款资金的安全负责,公司自愿将其应收帐款债权309,245,210.44元为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提供补充担保,并与农发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
4、协议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公司已经书面通知了债务人,并取得了债务人的确认。
5、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