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1年3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2988号名人苑宾馆1号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所持及代表股份43,660,8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918%。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聘任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217,075.91元,结合公司的资金安排及今后发展需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3,211,005.00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4.84%,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6、公司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32万元(不含差旅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7、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杨惠富先生、吴小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大会选举夏树新先生、沈加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杨惠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2)吴小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3)选举夏树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4)选举沈加沐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夏树新先生、沈加沐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1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1-002)。
8、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由公司修改后及时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工作。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1.675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03.35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351.675万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703.35万股”。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人”修改为“董事会由六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43,660,851股,意见如下:
同意:43,660,827股,占99.9999%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24股,占0.0001%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王松明律师对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