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1-018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发布公告,鉴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停牌。经充分论证,公司拟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请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三项交易,即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钢铁”或“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股份”)、济南钢铁向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济南钢铁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中济南钢铁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钢股份完成后,莱钢股份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济南钢铁作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将承接莱钢股份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它一切权利与义务。
上述三项交易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事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3、济南钢铁、莱钢股份、济钢集团及莱钢集团均为山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交易对济南钢铁及莱钢股份而言均构成关联交易。在济南钢铁、莱钢股份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在济南钢铁、莱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行为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济南钢铁和莱钢股份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济南钢铁股东大会批准向济钢集团及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等。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及业务范围大、牵涉面广,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业务和管理整合到位尚需一定时间。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扩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戚向东先生因公务无法参加会议,委托平晓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漳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具备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济南钢铁、莱钢股份、济钢集团及莱钢集团均为山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换股吸收合并交易及向济钢集团、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均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济南钢铁实施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
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主要内容:
1、吸并方
济南钢铁(600022.SH)。
2、被吸并方
莱钢股份(600102.SH)。
3、吸收合并方式
本次吸收合并采取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济南钢铁为吸并方及存续方,莱钢股份为被吸并方。济南钢铁向莱钢股份换股日登记在册股东增发A股新股;在换股日持有莱钢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被吸并方股份(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被吸并方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被吸并方的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约定全部转换成济南钢铁的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莱钢股份将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并入济南钢铁。
4、股份性质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5、换股对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换股日登记在册的莱钢股份的全体股东。
6、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济南钢铁的换股价格为济南钢铁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3.44元/股;莱钢股份的换股价格为莱钢股份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7.18元/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给予莱钢股份股东16.27%的换股风险溢价,由此确定的莱钢股份与济南钢铁的换股比例为1:2.43,即每股莱钢股份的股份可换取2.43股济南钢铁的股份。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约定,除任何一方在换股日之前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上述换股比例在任何其它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换股后,莱钢股份股东取得的济南钢铁股份应为整数,如被吸并方股东根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济南钢铁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小数点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股一股,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电脑抽签发放,直至实际换股数与济南钢铁拟新增换股股份数一致。
7、吸并方股东的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吸并方济南钢铁股东的利益,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赋予济南钢铁除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外的全体股东以收购请求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济南钢铁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济南钢铁股份,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济南钢铁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即每股3.44元。若济南钢铁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济南钢铁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各方同意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钢集团作为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收购济南钢铁股东要求售出的济南钢铁的股份。济南钢铁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各方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与济南钢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次重组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济南钢铁股东大会的批准、莱钢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其他交易对方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等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导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济南钢铁股东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8、被吸并方股东的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被吸并方莱钢股份股东的利益,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赋予莱钢股份除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外的全体股东现金选择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莱钢股份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莱钢股份之股份,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莱钢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即每股7.18元。若莱钢股份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莱钢股份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各方同意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钢集团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收购莱钢股份股东要求售出的莱钢股份的股份。关于被吸并方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各方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与济南钢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次重组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济南钢铁股东大会的批准、莱钢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其他交易对方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等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导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莱钢股份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9、锁定期安排
鉴于莱钢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莱钢集团曾作出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莱钢集团持有的全部原非流通股依有关规定不通过上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的4年内,不通过上交所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因此,莱钢集团承诺在股改承诺的限售期满之前(即2012年1月18日之前,包括当日)不转让就本次在济南钢铁重大资产重组中因吸收合并而取得的济南钢铁的股份。
10、滚存利润安排
济南钢铁、莱钢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济南钢铁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11、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莱钢股份在交割日的全体在册员工均将由济南钢铁全部接受。莱钢股份与其全部员工之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自交割日起由济南钢铁享有和承担。
12、资产交割及股份发行
在交割日,莱钢股份应将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直接交付给济南钢铁或其指定的接受方,并与济南钢铁共同签署资产转让交割单。自交割日起,莱钢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将由济南钢铁享有和承担。莱钢股份负责自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生效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将相关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过户至济南钢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应莱钢股份的要求,济南钢铁有义务协助其办理移交手续。
在换股日,济南钢铁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约定向莱钢股份于换股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发行A股新股。济南钢铁负责办理向莱钢股份参与换股的股东发行股份相关事宜,莱钢股份有义务对此事项予以协助。
13、违约责任
根据济南钢铁与莱钢股份签订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规定,如果协议项下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支出),则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1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济南钢铁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钢股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议案自济南钢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济南钢铁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济南钢铁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济南钢铁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项交易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事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莱钢股份签订并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与莱钢股份签订并实施附生效条件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向济钢集团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济钢集团相关资产。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该方案:
1、股份性质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济钢集团,济钢集团以其持有的济南信赢煤焦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鲍德气体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作价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济南钢铁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3.44元/股,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将相应调整拟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5、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拟向济钢集团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依据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确定为13.93亿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40501.44万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将相应调整拟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7、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拟购买资产的损益归属
拟向济钢集团购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利归属济南钢铁,亏损由济钢集团承担。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8、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济钢集团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将相关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协助公司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任何一方构成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济钢集团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1、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济钢集团发行股份完成后,济南钢铁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济南钢铁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比例共享。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自上述议案提交济南钢铁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济钢集团签订并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济钢集团签订并实施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七、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向莱钢集团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莱钢集团相关资产。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该方案:
1、股份性质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莱钢集团,莱钢集团以其持有的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100%股权、莱芜钢铁集团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83.33%股权,以及莱钢集团下属动力部、自动化部和运输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作价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济南钢铁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3.44元/股,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将相应调整拟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5、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拟向莱钢集团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依据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确定为23.67亿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68812.33万万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将相应调整拟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7、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拟购买资产的损益归属
拟向莱钢集团购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利归属济南钢铁,亏损由莱钢集团承担。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8、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莱钢集团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将相关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协助公司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任何一方构成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莱钢集团本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1、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完成后,济南钢铁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济南钢铁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比例共享。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1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自上述议案提交济南钢铁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莱钢集团签订并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莱钢集团签订并实施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同意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说明》
经董事会核查,担任本次重组相关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评估业务的资格,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其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所采用的参数恰当,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继续增加,触发向公司其他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山钢集团签署<日常交易综合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范围将发生重大调整,从而导致山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亦随之发生变化。为规范公司与山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与山钢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日常交易综合框架协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莱钢集团签署<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莱钢集团签订并实施附生效条件的《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蔡漳平先生、张俊芳先生、徐有芳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注册名称拟由“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依法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济南钢铁发行股份向济钢集团购买资产及济南钢铁发行股份向莱钢集团购买资产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本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调整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发行价格、交易标的、交易价格、收购请求权价格及现金选择权价格、收购请求权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或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
3. 进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签署及申报相关的申报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4. 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制订、修改、签署并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
5.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资产、负债、业务、权益、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的转让过户、移交变更等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 确定并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7. 办理因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而对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发行价格等事项进行的相应调整;
8.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执行及实施;
9. 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10. 办理因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公司新增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宜;
11. 协助办理因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易而发生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事宜并办理相关公告;
12. 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 / 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后,公司暂不立即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所通过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济南钢铁 公告编号:2011-019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1年2月18日起实施重大事项停牌。
201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3日公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