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股份 编号:临2011-014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3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39,460,317股,占总股本的60.2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杨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陈骥、张凌杰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三亚南山观音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收入分成协议的提案》;
赞成139,460,317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本项提案参加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该提案获得通过。
2. 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赞成352,261股,占本提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回避表决139,108,0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首旅股份临2011-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本项提案有表决权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 600258 股票简称: 首旅股份 编号: 临2011-015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及
全年业绩预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全年业绩预告作出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预计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以上。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63,244.84元 。
2、每股收益:0.266元/股。
三、业绩减少的原因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收入分成协议》正式实施,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入和利润大幅度下滑,导致本公司利润减少50%以上。
四、预计2011年度全年业绩情况
在正常情况下,2011年公司全年业绩情况将因《南山文化旅游区门票收入分成协议》的实施较2011年业绩有50%以上的减少,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各定期业绩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