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3日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高自民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605,092,6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8761%。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龙庆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605,092,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发行2011年度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5,092,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境外融资保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5,092,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敬前、丁明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它事项。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年报文本编制工作,上述事项将于2011年4月15日予以公告,为避免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造成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深圳能源”(证券代码:000027)于2011年4月14日停牌一天,2011年4月15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