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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郭文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世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7,913.35万元,增加48.89%,主要系公司预付原料款尚未结算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40,223.62万元,增加33.3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1,818.19万元,增加298.65%,主要系公司跨月尚未支付的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1,423.72万元,增加72.75%,主要系公司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4,679.50万元,增加59.15%,主要系公司产品提高品质后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2011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9,595.03万元,比上年同期143,284.74万元增加36,310.29万元,增长25.3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62.92万元,比上年同期-18,881.77万元增加27,544.69万元。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的原因:

      (1)报告期,随着宏观经济的回暖,钢铁企业对焦炭的需求增加,公司抓住机遇,在生产组织上合理安排,缩短了结焦时间,煤焦油加工、粗苯加工、甲醇等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同步提高,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2)报告期,公司通过采取招标、比质比价、优化配煤比等方式和手段,降低了煤炭采购成本和入炉煤成本;根据钢铁企业对焦炭质量的要求,公司对焦炭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由二级焦改为准一级焦,提高了产品品质;在提高产品产量、质量的同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减少一切非生产性开支,使公司产品毛利率上升,盈利能力增强。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1)报告期公司一方面加大货款回收力度,产品收款周期缩短,另一方面延长原料款支付周期,相应的增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报告期公司基建投入减少,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报告期内,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我国焦炭和化工产品市场逐步好转,公司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产品毛利率上升。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有大幅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现金分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文仓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