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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吴佳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绍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228,803,233.7316,847,636,201.84-3.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453,049,750.684,383,957,676.88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285.201.5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6,157,604.65-139.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132.9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9,092,073.8069,092,073.8011.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8-1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8-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1.56减少0.1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1.40减少0.03个百分点

    注:本公司2011年1月收购了本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浆纸")100%股权,由于本公司与骏泰浆纸的控股股东皆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上述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指标也进行相应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82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6,476.28
    所得税影响额-80,250.00
    合计7,316,226.2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7,21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611,01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0,848,53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2,220,63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9,563,2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15,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1,836,47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397,13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幅度说明
    货币资金1,328,318,933.232,391,417,668.35-44.45%支付收购骏泰浆纸款项、归还部分长期借款以及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应收账款1,063,316,146.69521,933,065.11103.73%主要是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原因所致
    在建工程119,428,521.2097,041,656.4523.07%主要是本期新项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93,786,717.87162,833,336.57-42.40%主要是本期已开票结算
    应交税费53,964,489.4930,923,912.5374.51%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大幅度上升所致
    应付利息27,639,766.5114,237,705.7094.13%主要是计提借款利息未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108,973,965.83560,491,425.36-80.56%主要是合并骏泰浆纸调整期初数4.85亿元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278,744.84489,278,744.84-47.0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在本期已得到归还

    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上年同期数增减幅度说明
    营业收入1,718,248,579.421,133,030,831.3951.65%主要是去年同期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印刷纸项目(以下简称“40万吨项目”)处于试生产状态以及销售价格有所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1,375,603,063.75882,317,042.6255.91%主要是去年同期40万吨项目处于试生产状态以及原材料价格有所上升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0,137,969.555,629,911.7280.07%主要是去年同期40万吨项目建设进项税额较大,而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53,527,231.6934,949,047.6353.16%主要是40万吨项目去年同期仍处于试生产状态所致
    管理费用101,277,356.9361,670,999.5164.22%
    财务费用113,796,815.4387,237,256.4430.45%

    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上年同期数增减幅度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22,065,884.021,482,204,764.58-37.79%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中现金回款比例大幅度下降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93,654,399.0235,404,305.39164.53%主要是同期40万吨项目建设进项税额较大,而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4,599,009.69107,949,461.85154.38%主要是本期支付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5,080,000.00-98.03%主要是同期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1,556,910.83352,630,053.05-82.54%主要是同期40万吨项目处于试生产期,支付项目款较多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485,000,000.00--主要是支付收购骏泰浆纸收购款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6,978.0914,696,137.89-82.33%主要是骏泰浆纸本期支付工程尾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67,560,359.29621,466,086.9355.69%主要是本期收到控股股东融资支持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97,293,710.77522,082,825.65225.10%主要是本期大部分贷款到期归还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236,741.735,601,965.71154.14%主要是本期支付筹资顾问费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0年度配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9,356,141股于2011年1月6日上市流通,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1,602,897股将于2011年12月6日上市流通。

    2、公司已于2011年1月以配股募集资金支付完毕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款,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3、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整体改制重组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已于2011年1月28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在48个月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5元;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愿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将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岳阳纸业。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00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1.5元),2007年7月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0.8元),2008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派现0.2元、送1股、转增4股),200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0.1元),2010年5月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后,上述最低出售价格调整为每股4.11元。]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10年度实现可分配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64,043.44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464,043.44元,以公司总股本843,159,1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该方案尚需4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佳林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