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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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朱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玉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玉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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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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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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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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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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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是由原国中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立而成。2006年12月28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立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国中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股东方分别为国中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8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继原公司全部的水务资产。
2007年4月,国中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对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时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收购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至此,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成为国中控股的全资附属子公司,主要从事在中国内地投资、经营及管理城市水务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及城市供水等。
2007年10月,国中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对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增资60000万元人民币。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9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中控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国中控股有限公司(HK .0202),持有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100%股份
成立时间:2000年2月9日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怡安华人行7楼701室
法定股本:400亿股(每股港币0.1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于香港成立之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从事环保水务、市政城市建设投资、物业投资以及金融证券业务。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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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港元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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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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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0年是本公司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年,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完成了两件大事:一、公司摘掉了ST帽子,以崭新的形象出现在资本市场上;二、公司提出了定向增发预案,并于1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在公司经营拓展方面:6月14日,与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湘潭九华示范区自来水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在湘潭九华示范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20万吨/日城市供水项目;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与西安市临潼区新都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供用水合同》,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将向临潼新区实施专项供水;8月12日,完成了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收购。这一系列的收获,使国中水务的基本面有了彻底的改观,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增加,运营资金更加充足,偿债能力提高,财务风险降低,财务结构更加稳建,经营能力增强,公司业绩较2009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第一,2010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通过业务的扩展,公司目前拥有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及环保工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共六家,其中自来水供水企业三家分别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99%股权)以及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55.45%股权);污水处理企业两家,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95%股权)和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一家,即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85%股权)。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分别为汉中市城区和西安市阎良区(包含国家航空产业基地)独家供水企业,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亦取得独占性特许经营权。
公司经营模式为投资-运营-移交模式,即通过投资占有特定区域的供水或污水处理市场并取得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通过运营供水或污水处理企业并收取水费取得投资回报。公司投资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BOT方式、TOT方式,项目运营则根据项目的特点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或由公司自营。
公司经营模式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取得,供水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权保障,对具有增长潜力的特定区域市场的独家占有,进而取得稳定并具有增长性的收益;污水处理企业则通过含有保底水量约定和水价调整方式约定的特许经营合同锁定最低受益,通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运营能力取得超额受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02,810.08元,2009年同期数据为84,621,850.54元;实现营业利润20,364,360.21元,2009年同期数据为87,138.41元;实现净利润42,525,004.35元,2009年同期数据为23,846,305.78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78.33%。
供水项目:2010年供水公司强化管理深入挖潜,使公司生产经营体系高效运转,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有提高。节能降耗方面,尝试了根据用水季节不同改变出口压力或末端压力控制,提升变频效率,降低了供水电单耗。通过提高管网检修水平、提高水费回收率、改革营业查收环节等有效措施的实施使得产销差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污水处理项目:2010年通过严格控制各种工艺参数,加强岗位巡视力度和频率,对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实施科学设备检修制度,在浓度偏高的进水条件下,始终做到了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个月的生产计划,至今各项出水指标全部达到设计要求,电耗药耗等经济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团队及一流的技术运营管理专业团队,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及初级职称人数占全体职工总人数的28.76%,高级技工2.36%,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全体职工总人数82.15%。运行人员通过了国家级或省级岗位技能认定,并且持证上岗。
第二,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2010年公司实现的重大转折,使公司的业务驶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我们的目标是:
1、投资与收购并举,快速扩张市政水务的业务规模,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实现日处理水规模超过500万吨,公司通过跨越式的发展成为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企业:
(1)在供水领域,公司的目标市场为具备扩张潜力的城市或地区,在这类地区供水企业方能享受到水量增长和水价上升双重好处。
(2)在污水处理领域,公司的目标市场为国家水源地保护重点区域、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经济先发地区,上述三区域对于提高污水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有较强的压力或动机,污水处理市场需求旺盛,支付污水处理费资金充裕,企业污水处理费收费率高。并且,上述地区必将最早进入提高污水处理标准的行列,在上述地区先期占领市场,将自然取得今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标准,进而提高处理费的后续市场,使污水处理这一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获得一定的成长性。
2、以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大力发展大工业水务服务的外包服务,加强技术积累,使之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工业水务服务综合方案的提供商和公司利润的增长点。
大工业外包服务是指大型工业企业将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污水处理的承包给第三方进行污水处理或运营管理的服务市场。不管从环境的需求角度来说,还是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以及水务企业对工业废水的市场关注度来说,工业水处理市场都将是环保领域的一个值得抢占的市场。而工业废水处理的收益水准不受建设部指引的限制,同时调价模式依据双方的合约来规定。因此,工业污水处理是水务行业利润空间较厚实的模块。北京中科的主营业务为承接环境工程,主要集中于水环境治理领域,涵盖了工业废水、市政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及水回用等领域,其中公司项目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为主,包括石油石化行业、精细化工行业、钢铁冶炼行业、轻工行业的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等,为环保项目提供前期咨询、中期建设以及后期运营管理在内的全程服务。北京中科自主研发以及多年的工程实践,使公司除拥有UASB、SBR、氧化沟等常规工艺技术能力外,还拥有重力流节能膜生物反应器、分体式膜生物反应器、立体式氧化沟、高效絮凝技术、EGSB等一系列的专利技术,并应用于市政水处理、回水用及娱乐景观用水、工艺给水和软水纯水处理项目等。公司己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乙级资质》和《建筑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环境污染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等资质,具有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本公司通过收购北京中科的平台,以投资拉动并形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建设承包与发包、工程咨询服务提供、工程施工建设的综合能力。发挥北京中科的影响和行业地位,为大工业用水和排污用户提供专项服务,提高公司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企业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独特优势。
3、完善产业链,积极拓展水务行业的增值服务,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领先的、享有世界声誉的环保水务服务商。
新年度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给股东更好的回报。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届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运作及董事会工作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内容,认真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专业构成合理,并能发挥作用。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审计过程符合法律程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交易单位的经济往来公平,且经济利益及帐目清晰,无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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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23版)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范福珍 | 独立董事 | 因故未能出席 | 黄鹰 |
股票简称 | 国中水务 |
股票代码 | 60018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100006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interchinawater.com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bj.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玉萍 | 易芳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
电话 | 010-51695607 | 010-51695607 |
传真 | 010-65595378 | 010-65595378 |
电子信箱 | liuyuping@interchina-bj.com | yifang@interchina-bj.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152,502,810.08 | 84,621,850.54 | 80.22 | 86,885,514.11 |
利润总额 | 53,093,846.06 | 27,893,041.17 | 90.35 | 47,178,73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25,004.35 | 23,846,305.78 | 78.33 | 42,562,944.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121,825.42 | 17,044,755.82 | 106.06 | -123,001,64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50,549.64 | 121,577,781.69 | 0.39 | 19,536,049.57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 | 879,784,532.40 | 529,419,086.41 | 66.18 | 500,629,095.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94,191,987.20 | 251,666,982.85 | 16.90 | 227,820,677.07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00 | 0.0729 | 78.33 | 0.13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00 | 0.0729 | 78.33 | 0.13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73 | 0.0521 | 105.95 | -0.37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8 | 9.95 | 增加5.63个百分点 | 20.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7 | 7.11 | 增加5.76个百分点 | -59.9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730 | 0.3715 | 0.40 | 0.0597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8991 | 0.7691 | 16.90 | 0.6962 |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6,574.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990,149.4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49.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911.00 |
所得税影响额 | -3,587,056.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81,001.51 |
合计 | 7,403,178.93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9,725,000 | 70.2 | 229,725,000 | 70.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9,725,000 | 70.2 | 229,725,000 | 70.2 |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9,725,000 | 70.2 | 229,725,000 | 70.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7,500,000 | 29.8 | 97,500,000 | 29.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7,500,000 | 29.8 | 97,500,000 | 29.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27,225,000 | 100 | 327,225,000 | 10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144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0.2 | 229,725,000 | 229,725,000 | 质押229,725,000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1.26 | 4,109,207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11 | 3,643,98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91 | 2,964,734 | 未知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先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0.44 | 1,436,325 | 未知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洋之星1号集合资金信托 | 未知 | 0.32 | 1,048,10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31 | 1,015,461 | 未知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21 | 688,000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18 | 600,000 | 未知 | |||
张政平 | 未知 | 0.17 | 540,00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109,207 | 人民币普通股4,109,20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43,980 | 人民币普通股3,643,98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64,734 | 人民币普通股2,964,734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先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36,325 | 人民币普通股1,436,325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洋之星1号集合资金信托 | 1,048,100 | 人民币普通股1,048,1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5,461 | 人民币普通股1,015,461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688,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 |||||
张政平 | 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540,000 | |||||
申银万国-汇丰-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500,200 | 人民币普通股500,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为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 |
名称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朱勇军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8日 |
注册资本 | 90,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名称 | 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长盛 |
成立日期 | 2000年2月9日 |
注册资本 | 400,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主要业务从事环保水务、市政城市建设投资、物业投资以及金融证券业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
朱勇军 | 董事长 | 男 | 44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0 | 是 | ||
张继烨 | 董事、总裁 | 男 | 46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48 | 否 | ||
林长盛 | 董事 | 男 | 53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0 | 是 | ||
荣文怡 | 董事 | 女 | 43 | 2009年1月22日 | 2011年1月31日 | 0 | 0 | 0 | 是 | ||
杨昊 | 董事 | 男 | 48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0 | 否 | ||
周春生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0 | 否 | ||
黄鹰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0 | 否 | ||
范福珍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0 | 否 | ||
杨奇观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5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0 | 否 | ||
胡春萍 | 监事 | 女 | 49 | 2009年1月22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0 | 否 | ||
谢淑静 | 监事 | 女 | 41 | 2009年1月22日 | 2010年4月22日 | 0 | 0 | 0 | 否 | ||
时冬梅 | 监事 | 女 | 38 | 2009年10月9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1.9 | 否 |
石大勇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0年3月3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5.6 | 否 | ||
谢玉康 | 财务总监 | 男 | 36 | 2009年4月4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5.9 | 否 | ||
刘玉萍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5 | 2010年3月3日 | 2012年1月21日 | 0 | 0 | 15.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137 |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供水及水务工程 | 94,450,145.99 | 65,763,175.25 | 30.37 | 51.44 | 57.76 | 减少2.79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16,631,438.25 | 9,657,364.32 | 41.93 | 75.28 | 66.82 | 增加2.95个百分点 |
技术服务 | 26,804,345.11 | 1,233,994.91 | 95.40 | |||
分产品 | ||||||
供水及水务工程 | 94,450,145.99 | 65,763,175.25 | 30.37 | 51.44 | 57.76 | 减少2.79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16,631,438.25 | 9,657,364.32 | 41.93 | 75.28 | 66.82 | 增加2.95个百分点 |
调试收入 | 150,000.00 | 100.00 | ||||
技术服务 | 1,149,962.23 | 108,403.75 | 90.57 | |||
运营服务 | 2,034,382.88 | 652,438.29 | 67.93 | |||
工程服务 | 23,470,000.00 | 473,152.87 | 97.98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中国陕西 | 74,801,693.73 | 19.94 |
中国青海 | 10,149,340.00 | 6.97 |
中国北京 | 46,452,797.37 | |
中国河北 | 6,482,098.25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公司虽在近两年连续实现盈利,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10年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因此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 | 公司后续业务发展 |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北京中科天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 | 2010年8月31日 | 3,485.00 | 238.83 | 否 | 是 | 是 | |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10年8月31日 | 4,465.00 | 100.64 | 否 | 是 | 是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5,2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5,2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68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为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持续发展,收购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将辖属的其他水务资产和业务整体注入上市公司。 3、如国中(天津)水务或国中(天津)水务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国中(天津)水务将与上市公司进行协商,如上市公司经营该业务,国中(天津)水务将通过合法程序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召开董事会、3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预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将履行原相关承诺。2011年1月13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3号)。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控股股东下属水务资产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正在办理当中。至此,控股股东履行了收购报告书中的承诺事项。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2010年8月24日出具承诺:若当年度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定额补贴1825万元人民币不能及时在当个会计年度内支付给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垫付该部分政府定额补贴,并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年报披露10至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上市公司,以保障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该承诺自出具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净利润不少于两千万元人民币,若上市公司净利润未达到两千万元人民币,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诺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年报披露10至1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支付给上市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已收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定额补贴1825万元人民币,该项承诺已实现。本公司2010年净利润为44,434,068.97元,公司业绩已达到控股股东承诺。 |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9,725,699.42 | 30,773,058.4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2 | 4,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五、3 | 33,690,471.70 | 8,923,703.03 |
预付款项 | 五、4 | 48,195,295.57 | 75,306,550.4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34,820,616.15 | 49,638,937.4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6 | 3,274,775.63 | 2,409,342.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3,806,858.47 | 167,051,592.1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7 | 1,942,847.61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8 | 660,864.49 | |
固定资产 | 五、9 | 256,410,922.71 | 241,479,837.02 |
在建工程 | 五、10 | 271,537,696.60 | 56,450,99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