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20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24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 第5-0002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71号文件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及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增加募集资金收益,经三方协商,特于2011年4月15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专户的开设情况
(一)、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62410321633,截止2011年03月2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陆佰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定期账户,账号为254610604909,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壹亿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于该户,开户日为2011年03月11日,期限6个月,利率2.8%。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定期账户,账号为254610604909,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壹亿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于该户,开户日期为2011年03月11日,期限3个月,利率2.6%。
(二)、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13061000018170163180,截止2011年03月2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肆拾肆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通知存款账户,账号为:413061000608500000983,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壹亿肆仟陆佰肆拾肆万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该户,开户日期为2011年03月23日,期限七天通知。
(三)、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01014210000607,截止2011年03月2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定期(通知)存款账户,账号为4301014340000053,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壹亿肆仟万元以定期(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该户,开户日期为2011年03月22日,期限为七天通知。
二、募集资金定期账户不得直接对外进行任何转账或支付。
三、公司承诺在上述存单到期及通知存款销户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定期存款等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四、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第二至八条款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同样适用于上述募集资金定期账户及募集资金通知账户。
五、本补充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民生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