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2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江阴市延陵路224号)举行,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长张亚军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5、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6、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7、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收购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和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115万元收购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50万元收购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
2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1、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4314.800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2、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工程续建项目造价估算9595万元,2011年计划投资4020万元;新开工项目造价估算16314万元,2011年计划投资14092万元。2011年管网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8112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时,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江阴市延陵路224号)
三、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
四、召集人及会议方式:
1、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现场投票为准;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9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现任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4月29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5月 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 作。
2、投票代码:738199;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方式一: 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 99.00 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方式二:分项表决 :“ 委 托 价 格 项 下 填 报 本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需 要 表决 的 议 案事项顺序号,如以 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 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江南水务 | 1 | 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元 | |
3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3元 | |
4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元 | |
5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元 | |
6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元 | |
7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元 | |
8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元 | |
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9元 | |
1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元 | |
11 | 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 | 11元 |
(3) 投票注意事项: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 11 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次序号对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如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则以 99.00 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如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议案默认为齐全。
八、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了登记;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帐户卡。
3、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 票。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江阴市延陵路四楼)。
九、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朱杰、陈敏新;联系电话:0510-86276771,0510-86276730;传真:0510-86276730;邮政编码:214431
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1年5月5日召开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制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
1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收购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和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和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115万元收购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阳水厂”)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50万元收购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月城水厂”)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青阳水厂、月城水厂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资产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
(一)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注册地为江阴市延陵路224号;注册资本为23380万元人民币(工商待变更);法人代表人:张亚军;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供水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对公用基础设施行业进行投资。
(二)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
青阳水厂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地为江阴市青阳镇旌阳北路32号;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人:沈定天;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自来水供水,一般经营项目为自来水排水。
(三)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
月城水厂成立于1989年3月13日,注册地为江阴市月城镇戴庄;注册资本为85.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均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供水,一般经营项目为水电安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收购青阳水厂的部分资产,评估范围具体为:构筑物、供水管网、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1、构筑物:1项。构筑物为清水池一座,体积为10000m3,位于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院内。该水池为混凝土结构,建造时间为1993年12月。
2、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108.62公里。
3、设备:机器设备、办公电子设备、车辆。
设备共计48项,其中机器设备26项,运输设备2项,电子设备20项。设备主要分布于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办公楼、增压泵房等地。公司机器设备为增压泵系统、发电机和二氧化碳发生器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空调和打印机等;运输设备为帕萨特轿车和五十铃工程车各一辆。所有设备均为1993年以后购置,设备维护保养一般,总体成色一般。
相关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468.49万元。
(二)公司收购月城水厂的部分资产,评估范围具体为:原材料、供水管网、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1、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55.44公里。
2、设备:机器设备、办公电子设备、车辆。
设备共计29项。其中机器设备8项,运输设备1项,电子设备20项。设备主要分布在增压泵房、仓库、工作间及公司办公楼各科室等部门,设备主要有管道泵等自来水输送和管道维护用设备、化验设备及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等办公用电子设备和1辆运输车辆等。设备大多为2000年及以后购置,也有少量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设备,除加次氯酸钠设备停用外,其余设备均能正常使用,设备维护保养尚可,成色一般。
3、原材料:各类库存管材管件。
相关资产的帐面价值为811.90万元。
四、资产评估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0号),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收购青阳水厂的部分资产经评估的评估价值为2251.43万元。
产权持有者: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构筑物 | 1 | 213.12 | 152.27 | -60.86 | -28.55 |
管道与沟槽 | 2 | 2225.93 | 2055.51 | -170.42 | -7.66 |
设 备 | 3 | 29.44 | 43.65 | 14.22 | 47.14 |
资产合计 | 4 | 2468.49 | 2251.43 | -217.06 | -8.79 |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月城自来水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1号),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收购月城水厂的部分资产经评估的评估价值为660.77万元。
产权持有者: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100% | ||
流动资产 | 25.15 | 23.09 | -2.06 | -8.16 | |
原材料 | 25.15 | 23.09 | -2.06 | -8.16 | |
固定资产 | 1 | 786.75 | 637.68 | -149.07 | -18.95 |
管道与沟槽 | 2 | 686.71 | 570.73 | -115.97 | -16.89 |
设 备 | 3 | 100.05 | 66.95 | -33.10 | -33.08 |
资产合计 | 4 | 811.90 | 660.77 | -151.13 | -18.61 |
五、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交易标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0号)中所列明的全部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的时间: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2115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转让款。
4、资产交割时间:
在乙方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过户手续。转让款支付后,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的期间内,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双方保证和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收购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
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违约责任:
收购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生效条件:
自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
1、合同双方: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交易标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1号)中所列明的全部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的时间: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660.77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转让款。
4、资产交割时间:
在乙方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过户手续。转让款支付后,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的期间内,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双方保证和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收购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
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违约责任:
收购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生效条件:
自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江阴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在提高供水设施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江阴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进程,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做大做强公司水务产业。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0号)
3、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月城自来水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1号)
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
5、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签订的《收购协议》
6、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青阳、月城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0号
摘 要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之经济行为,对因收购所涉及的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1.评估目的:确定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江阴市青阳水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范围具体为:构筑物、供水管网、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3.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4.评估方法与价值标准: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现行市场价格标准,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5.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对纳入委估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及尽职调查,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查证、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委估资产帐面价值2468.49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251.43万元。
6.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30日止。
7.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的构筑物价值不包括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本次评估帐面价值以产权持有者申报为准,评估过程中未予以核实,同时,对于申报的管线长度、水表、阀门总数,我们采用了该厂提供的数据,也没有对其产权进行界定,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何宜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藏国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腾 飏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江苏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
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31号
摘 要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之经济行为,对因收购所涉及的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1.评估目的:确定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收购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江阴市月城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范围具体为:原材料、供水管网、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3.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
4.评估方法与价值标准: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现行市场价格标准,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5.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对纳入委估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及尽职调查,对委托方及产权持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查证、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委估资产帐面价值811.90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660.77万元。
6.本评估结论仅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30日止。
7.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帐面价值以产权持有者申报为准,评估过程中未予以核实,同时,对于申报的管线长度、水表、阀门总数,由于无法核实其准确数量,采用了该厂提供的数据,也没有对其产权进行界定,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何宜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藏国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腾 飏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江苏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5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7,653.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32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2500万元募集资金超额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一、江南水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安排,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招股说明书》约定。
二、江南水务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做出决议并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归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或“公司”)于2011年3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5,880万股A股,共募集资金110,5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90.41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3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南水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永久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就江南水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下:
一、江南水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安排,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招股说明书》约定。
二、江南水务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做出决议并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曾令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5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7,653.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3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3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一、江南水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安排,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招股说明书》约定。
二、江南水务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做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或“公司”)于2011年3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5,880万股A股,共募集资金110,5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90.41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3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南水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就江南水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发表意见如下:
一、江南水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安排,已经过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招股说明书》约定。
二、江南水务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做出决议并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曾令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6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4314.800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5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7,653.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3 月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1】B021号)验证确认。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公司2010年2月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计划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建设期 | 项目批复文号 |
1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17,574.00 | - | 澄发改投[2010]132号 |
2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7,784.90 | 3年 | 澄发改投[2010]133号 |
3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6,996.74 | 1年 | 锡发改许投[2010]93号 |
总计 | 32,355.64 | - | - |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投资共计4314.8004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2011年3月31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 金额 |
1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17,574.00 | 1,827.4000 | 1,827.4000 |
2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7,784.90 | 1,345.2893 | 1,345.2893 |
3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6,996.74 | 1,142.1111 | 1,142.1111 |
合计 | 32,355.64 | 4,314.8004 | 4,314.8004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4月15出具的苏公W[2011]E1167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贵公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江南水务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4314.800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关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4314.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1]E1167号)认为公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所披露的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真实、合规,同意发行人用募集资金中的4314.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1]E1167号)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江南水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水务”或“公司”)于2011年3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5,880万股A股,共募集资金110,54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90.41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江南水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 项目批复文号 |
1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17,574.00 | 澄发改投[2010]132号 |
2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7,784.90 | 澄发改投[2010]133号 |
3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6,996.74 | 锡发改许投[2010]93号 |
总计 | 32,355.64 | - |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拟置换资金金额
截至2011年3月31日,江南水务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1 |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 17,574.00 | 1,827.40 |
2 |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 7,784.90 | 1,345.29 |
3 |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 6,996.74 | 1,142.11 |
总计 | 32,355.64 | 4,314.80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4月15出具的苏公W[2011]E1167号《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
2、履行的内部批准程序
江南水务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14.81万元。独立董事傅涛、孙勇、徐钰新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兴业证券对江南水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江南水务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江南水务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同意江南水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曾令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的议案》,为继续促进江阴地区的人水和谐,实现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并确保工程/管网等资产长期发挥效益;更加高效的推进饮用水安全建设,提高居民饮用水质量,并全面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公司决定于2011年继续加大管网建设,并制定2011年管网投资总体预算。
工程续建项目造价估算9595万元,2011年计划投资4020万元;新开工项目造价估算16314万元,2011年计划投资14092万元。2011年管网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8112万元。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查文件:2011年管网建设项目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1—00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一)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用超募资金38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此议案待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出具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专项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使用32500万元募集资金超额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待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出具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4314.800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