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1-00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955,636.76元,加上历年结转未分配利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651,667.76元,资本公积金为5,313,044.21元。
鉴于公司2011年的投资需求较大,董事会提出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在建商业房地产项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放弃收购湖南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9年12月29日,公司与湖南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德”)股东彭文节、袁远航、张志成、李勇进在北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000万元价格收购湖南中德100%股权;2009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湖南中德向中信信托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决议,待湖南中德的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收购事项。
目前,公司已与中信信托解除担保合同;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初步审计,湖南中德财务核算短期内难以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公司决定放弃收购湖南中德股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47 股票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1—00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吴红主持,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0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聘请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列席了2010年度内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监督了决议表决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重大决策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组织人员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公司聘请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0年,公司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上没有发现违反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现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计划投资项目相一致。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收购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收购行为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应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关于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