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11-0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9日(周二)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2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7,682,389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67,682,389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5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54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 |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卫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张跃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郑观民先生、秦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它高管包括常务副总经理朱永胜先生、副总经理厉奕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7,682,3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11-0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周二)下午13:00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张跃文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邱卫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邱卫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关于向湖南长海数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拟通过银行向湖南长海数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数码”)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用途:用于教育装备合同的流动资金周转
委托贷款利率:19%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的担保:
●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路一宗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18894m2(28.34亩);
● 长海集团持有长海数码的股权以及持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
● 长海数码的实质控制人唐畋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向长沙协盛医院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拟通过银行向长沙协盛医院(以下简称“协盛医院”)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医疗器械采购及改扩建工程
委托贷款利率:18%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委托贷款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的担保:
●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支付给医院的医保款项帐号作为润丰投资与
协盛医院双方共管帐号,在贷款到期前四个月,该帐户由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支付给医院的所有款项医院方不能动用,作为归还润丰投资的还款来源;
● 控股股东唐西凯持有的长沙协盛医院股权作为质押;
● 控股股东唐西凯个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