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夏增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韩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朱晓丽 |
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87,396,327.84 | 3,118,467,336.77 | -1.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70,532,770.10 | 1,559,762,646.61 | 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1 | 2.99 | 0.6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383,593.76 | -64.6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62.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70,123.49 | 10,770,123.49 | -43.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0.69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4 | 0.64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7,191.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5,333.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33.12 |
所得税影响额 | -142,992.1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97.74 |
合计 | 691,396.8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2,27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44,981,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1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3,932,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依忠 | 3,07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31,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 2,94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2,072,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37,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832,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环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在建工程 | 140,390,231.97 | 74,200,073.49 | 89.20% |
应付职工薪酬 | 1,692,932.61 | 3,777,839.65 | -55.19% |
应交税费 | 6,799,446.08 | 11,268,286.06 | -39.66% |
应付利息 | 3,820,921.56 | 6,781,329.86 | -43.6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注:
(1)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66,190,158.48元,增加比例为89.20%,增加原因系公司为扩大产能增加设备投入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084,907.04元,减少比例为55.19%,减少原因系公司支付销售人员2010年年末工资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468,839.98,减少比例为39.66%,减少原因系企业缴纳上期实现所得税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960,408.30元,减少比例为43.66%,减少原因系公司按期支付已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000,000.00元,减少原因系公司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资产减值损失 | -212,130.78 | 1,012,579.65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00 | 252,927.91 | |
营业外收入 | 1,180,436.59 | 310,520.12 | 280.15% |
营业外支出 | 348,745.33 | 172,463.17 | 102.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70,123.49 | 19,031,195.23 | -43.41% |
注: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24,710.43元,减少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超期管理,本期按账龄需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52,927.91元,减少原因系公司2010年度已经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基金全部出售,本年度无此项业务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69,916.47元,增加比例为280.15%,增加原因系公司将以前年度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按项目完工后资产使用年限分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6,282.16元,增加比例为102.21%,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期处理闲置固定资产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261,071.74元,减少比例为43.41%,减少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本期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因此影响产能不足成本上升而导致毛利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83,593.76 | 83,045,044.03 | -64.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846,895.64 | -44,511,358.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4,012.16 | -22,056,849.62 |
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3,661,450.27元,减少比例为64.62%,减少原因系公司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3,335,537.46元,减少原因系公司本期为扩大产能增加设备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302,837.46元,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1)如果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华微电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低于30%,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如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追加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若触发了上项股份追送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除获送红股外增加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