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9版)
⑦天城项目:完成项目控规指标调整的协调审批工作。
⑧【2009】82号地块:完成四证报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挖掘城市价值洼地,谨慎参与投资竞买”的宗旨,新增土地储备面积2.44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可建建筑面积5.85万平方米。2011年1月,公司又成功竞得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新增土地储备面积1.13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可建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储备的规划可建建筑面积109.07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可建建筑面积94.26万平方米。公司仍将继续寻找机会适度增加土地储备,不排除通过股权收购兼并和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取土地储备资源,并平衡规模、现金流、经营效率三者关系,保持企业稳健地发展壮大。
公司继续合理降低负债水平、拓宽融资渠道、落实信贷资源。截止2010年末公司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39.64%,剔除预收账款后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5.96%,总体负债水平较低且债务结构合理。面对未来短期内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公司的财务结构具有相当的抗风险能力,使得公司能在市场变化时占据更主动的位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任命了公司新一届的高管团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高管团队有着年富力强、高学历、经验丰富的优势,将会为公司未来更快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2010年,公司通过KOA项目费用模块和合同模块的上线运行,初步建立起了全面预算管理的雏形;成立了集团ERP项目工作组,为建立全面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奠定基础;此外,通过将规划设计、景观、精装修的专业管控线延伸至项目前期,实现了建筑过程中产品品质的有效统筹,有效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及其他分析详见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房地产 | 211,609.76 | 156,189.67 | 26.19% | 65.68% | 77.51% | -4.92% |
其他 | 3,959.86 | 1,181.38 | 70.17% | 20.93% | 4.72% | 4.62% |
合计 | 215,569.62 | 157,371.05 | 27.00% | 64.56% | 76.59% | -4.97%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房地产 | 211,609.76 | 156,189.67 | 26.19% | 65.68% | 77.51% | -4.92% |
物业管理 | 748.68 | 599.16 | 19.97% | 43.62% | 19.90% | 15.83% |
物业出租 | 3,091.18 | 455.70 | 85.26% | 18.10% | -3.21% | 3.25% |
其他 | 120.00 | 126.51 | -5.43% | -11.52% | -19.71% | 10.74% |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同时公司经营与房地产相关的物业管理、物业出租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69.62万元,其中房地产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8.16%,物业管理收入占0.35%,物业出租占1.43%,其他收入占0.06%。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浙江地区 | 152,895.91 | 90.03% |
广东地区 | 27,412.25 | 42.25% |
安徽地区 | 35,261.46 | 12.76%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西城美墅 | 85,619.40 | 竣工 | 本年交付产生利润 |
上东领地 | 68,582.89 | 竣工 | 本年交付产生利润 |
上东名筑 | 56,703.57 | 在建 | 尚未产生收益 |
上东臻品 | 72,975.77 | 在建 | 尚未产生收益 |
杭政储出[2009]82号地块 | 65,189.50 | 前期 | 尚未产生收益 |
天城项目 | 140,625.53 | 前期 | 尚未产生收益 |
余政挂出[2010]102号地块项目 | 14,000.00 | 前期 | 尚未产生收益 |
合计 | 503,696.66 | - | -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19,399,958.41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11,132,733.43元,其中,可分派利润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 |
税后可分配利润 | 505,110,970.49 | 234,766,179.09 |
其中:2010年度净利润 | 219,399,958.41 | 111,132,733.43 |
减提取的盈余公积等 | 11,121,184.85 | 11,113,273.34 |
结转年初可分配利润 | 351,678,196.93 | 189,592,719.00 |
减分配2009年度股利 | 54,846,000.00 | 54,846,000.00 |
1、分配方案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498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9年 | 54,846,000.00 | 166,293,494.79 | 32.98% | 351,678,196.93 |
2008年 | 39,888,000.00 | 117,806,318.74 | 33.86% | 233,920,981.64 |
2007年 | 49,860,000.00 | 152,210,729.65 | 32.76% | 236,925,512.38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99.42%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无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9年2月10日、2009-003 | 28,000.00 | 2009年02月27日 | 28,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9年2月27日-2012年2月27日_ | 否 | 否 | |||
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9年2月26日,2009-010 | 30,000.00 | 2009年03月13日 | 30,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9年3月13日-2012年1月12日_ | 否 | 否 | |||
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9年2月26日,2009-010 | 6,000.00 | 2009年03月26日 | 6,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9年3月26日-2012年3月15日_ | 否 | 否 | |||
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9-7-11、2009-047 | 19,000.00 | 2009年09月14日 | 9,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9年9月14日-2012年9月14日_ | 否 | 否 | |||
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9-7-11、2009-047 | 2010年01月15日 | 1,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年1月15日-2013年1月15日_ | 否 | 否 | ||||
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9-7-11、2009-047 | 2010年03月19日 | 2,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年3月19日0-2013年3月18日_ | 否 | 否 | ||||
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9-7-11、2009-047 | 2010年07月23日 | 2,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年7月23日-2013年7月22日_ | 否 | 否 | ||||
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9年12月1日、2009-076 | 10,000.00 | 2010年02月10日 | 10,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年2月10日-2013年2月9日_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50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93,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9,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15,5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93,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89,0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3.5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8,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18,982.02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6,982.0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小。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922.24 | 47.17% |
华欣 | 102.52 | 0.05% | 0.00 | 0.00% |
胡建三(关联方直系亲属) | 170.77 | 0.08% | 0.00 | 0.00% |
合计 | 273.29 | 0.13% | 1,922.24 | 47.17%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0年度与关联方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上述事项已在2010年4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经招投标后选择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为景观工程的合作方。2010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签订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总计为3,727.63万元,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基础,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实际结算工程款1,922.24万元,2010年该交易占合并报表范围内同类景观工程费用总额的47.1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人华欣女士、胡建三先生出售商品房。公司董事华欣以总价102.52万元购买上东臻品住宅一套;副总裁胡建超的直系亲属胡建三以总价170.77万元购买上东臻品住宅一套。上述商品房买卖符合市场公允加价。
与年初预计临时披露差异的说明 | 无重大差异 |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5,000.00 | 25,000.00 |
合计 | 0.00 | 0.00 | 25,000.00 | 25,000.00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2009年末,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委托贷款余额为12,000万元,该委托贷款已在报告期内归还。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获得参股子公司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委托贷款。上述事项已于2010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该委托贷款系联营公司对公司的支持,资金已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中,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王轶磊 | 王轶磊先生在增持期间,于2009年5月21日追加承诺,将其截止2009年5月 20日持有的本公司2,036,600股股票延长锁定期至2010年12月29日。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 |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 |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① 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②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③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意思。④ 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不再持有股份公司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在作为股份公司关联方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小计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5.其他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合计 | 0.00 | 0.00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9年度财务报告》、《2009年年度报告》和《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议公告(2010-006号)刊登在2010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公告(2010-014号)刊登在2010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决议公告(2010-041号)刊登在2010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12日召开,会议推选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决议公告(2010-047号)刊登在2010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经营;在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诚信尽职,无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完善、运作规范,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吸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受让了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90%的股权。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资产收购和转让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操作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资产定价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3,727.63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获得参股公司绍兴康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委托贷款。公司关联人华欣、胡建超的直系亲属购买了公司的商品房总计273.29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发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信会师报字(2011)第11961 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1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告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广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广宇股份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宇股份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4月19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钱志昂、凌燕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2,571,878.29 | 390,842,067.73 | 708,610,085.22 | 67,474,640.9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38,289.51 | 13,174.88 | 2,797.70 | 0.00 |
预付款项 | 141,171,990.79 | 140,303,116.46 | 128,143,878.72 | 63,376,631.5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8,364,295.52 | 183,016,032.36 | 8,440,617.43 | 461,472,466.0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927,298,992.64 | 173,418,779.37 | 5,288,073,102.12 | 350,591,566.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01,545,446.75 | 887,593,170.80 | 6,133,270,481.19 | 942,915,304.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5,979,660.82 | 2,702,165,551.26 | 111,535,098.61 | 2,551,660,578.16 |
投资性房地产 | 145,940,630.78 | 51,249,828.23 | 149,861,871.38 | 17,338,109.53 |
固定资产 | 24,124,553.93 | 18,059,988.42 | 22,684,461.88 | 18,842,031.08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111,636.87 | 10,111,636.87 | 10,109,947.30 | 10,109,947.3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37,200.60 | 4,635,855.8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889,488.94 | 18,037,954.61 | 106,635,343.21 | 35,475,488.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8,583,171.94 | 2,799,624,959.39 | 405,462,578.18 | 2,633,426,154.62 |
资产总计 | 6,960,128,618.69 | 3,687,218,130.19 | 6,538,733,059.37 | 3,576,341,459.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1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18,883,886.89 | 46,260,694.62 | 183,371,714.53 | 75,114,646.40 |
预收款项 | 2,264,073,293.17 | 28,344,524.33 | 2,035,615,123.87 | 189,355,580.4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86,241.06 | 5,572,903.90 | 2,529,947.74 | 1,443,641.55 |
应交税费 | 85,036,247.09 | 47,045,662.66 | 8,572,544.42 | 57,235,491.59 |
应付利息 | 15,777,226.67 | 14,261,933.34 | 3,663,480.51 | 1,091,566.67 |
应付股利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602,511,532.96 | 1,591,406,205.74 | 566,730,826.21 | 1,517,795,872.8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67,818,427.84 | 1,982,891,924.59 | 3,001,733,637.28 | 1,962,036,799.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28,000,000.00 | 440,000,000.00 | 1,718,000,000.00 | 4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931,350.22 | 270,816.62 | 29,904,226.46 | 2,187,268.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54,931,350.22 | 440,270,816.62 | 1,747,904,226.46 | 462,187,268.27 |
负债合计 | 5,022,749,778.06 | 2,423,162,741.21 | 4,749,637,863.74 | 2,424,224,067.7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98,600,000.00 | 498,600,000.00 | 498,600,000.00 | 498,600,000.00 |
资本公积 | 319,921,622.25 | 471,312,545.39 | 319,921,622.25 | 415,661,281.63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6,727,075.22 | 59,376,664.50 | 65,613,801.88 | 48,263,391.1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05,110,970.49 | 234,766,179.09 | 351,678,196.93 | 189,592,719.0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00,359,667.96 | 1,264,055,388.98 | 1,235,813,621.06 | 1,152,117,391.79 |
少数股东权益 | 537,019,172.67 | 553,281,574.5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7,378,840.63 | 1,264,055,388.98 | 1,789,095,195.63 | 1,152,117,391.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960,128,618.69 | 3,687,218,130.19 | 6,538,733,059.37 | 3,576,341,459.51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2,155,696,239.14 | 328,231,803.88 | 1,309,988,678.68 | 782,601,183.38 |
其中:营业收入 | 2,155,696,239.14 | 328,231,803.88 | 1,309,988,678.68 | 782,601,183.3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94,566,740.80 | 315,933,556.81 | 1,130,136,765.13 | 713,317,312.26 |
其中:营业成本 | 1,573,710,482.57 | 183,236,000.76 | 891,188,845.20 | 534,259,121.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4,716,743.51 | 16,444,795.87 | 108,905,086.27 | 63,565,986.57 |
销售费用 | 21,775,694.87 | 1,899,394.65 | 22,923,668.18 | 6,930,541.00 |
管理费用 | 63,089,059.12 | 30,243,238.01 | 52,260,904.62 | 25,264,653.82 |
财务费用 | 70,609,905.89 | 105,867,266.67 | 63,273,028.64 | 87,434,328.30 |
资产减值损失 | 664,854.84 | -21,757,139.15 | -8,414,767.78 | -4,137,318.69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259,687.01 | 114,952,301.66 | 33,318,956.57 | 34,739,809.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259,687.01 | 35,259,687.01 | 33,432,423.73 | 33,432,423.7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6,389,185.35 | 127,250,548.73 | 213,170,870.12 | 104,023,680.20 |
加:营业外收入 | 3,487,860.80 | 1,666,837.00 | 3,522,717.69 | 2,089,075.14 |
减:营业外支出 | 5,039,879.41 | 2,604,793.76 | 1,986,792.80 | 1,121,111.5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4,098.81 | 18,324.0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4,837,166.74 | 126,312,591.97 | 214,706,795.01 | 104,991,643.76 |
减:所得税费用 | 78,199,610.23 | 15,179,858.54 | 49,803,225.33 | 18,561,458.1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637,556.51 | 111,132,733.43 | 164,903,569.68 | 86,430,185.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9,399,958.41 | 111,132,733.43 | 166,293,494.79 | 86,430,185.58 |
少数股东损益 | -2,762,401.90 | -1,389,925.11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4 | 0.22 | 0.33 | 0.1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4 | 0.22 | 0.33 | 0.17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0.00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16,637,556.51 | 111,132,733.43 | 164,903,569.68 | 86,430,185.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9,399,958.41 | 111,132,733.43 | 166,293,494.79 | 86,430,185.5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62,401.90 | -1,389,925.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下转B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