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8号416室
(3)法定代表人:孟晓玲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7)截止2010年12月31日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90.80万元,负债总额257.34万元,所有者权益233.46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 417.03万元,净利润-29.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系控股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核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3.56%。
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房产的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所及的借款余额为170,578.69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自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事项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宇集团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广宇集团的正常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广宇集团的利益,不会对广宇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同意广宇集团上述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投资成立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将出资2,000万元,占100%的股权。
二、投资主体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对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100%股权共计2,000万元的出资。
三、投资目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成立后,将进行直接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业务。该公司的成立,将为公司搭建一个新的业务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后劲。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系独立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10.1.2、10.1.3、10.1.4、10.1.5 和 10.1.6 条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是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5日
3、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508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的方式。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情请见2011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9日、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 股 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5 |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 |||
8 |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13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51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0年度财务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本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498,6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公司全体监事对其2010年度工作进行的总结汇报,我们认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确保了监事会规范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鹤鸣先生、总裁王轶磊先生、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总会计师陈连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华欣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沈卫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