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520.48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公司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媒体费、路演推介费等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1,02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42.48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27,345.9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196.54万元。
公司于2011年04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利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33,196.54万元中的11,988.00万元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及信托贷款,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总额减去上述两项用途外,尚剩余18,208.54 万元。
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闲置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仅能获取较低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为了能够较大限度地为股东获取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毓璜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毓璜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卧龙支行”)签订《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将在农行毓璜顶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
398101040021822 的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具体如下:
存入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入日期 |
三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 | 2011年04月19日 |
三个月定期存款 | 7,000.00 | 2011年04月19日 |
六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0 | 2011年04月19日 |
一年期定期存款 | 5,000.00 | 2011年04月19日 |
合 计 | 24,000.00 | -- |
二、公司将在建行卧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37001665660050154394的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具体如下:
存入方式 | 金额(万元) | 存入日期 |
三个月定期存款 | 800.00 | 2011年04月20日 |
三、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公司、银行、安信证券三方同意:公司以上述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并在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安信证券。
四、本补充协议中公司的上述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或抵押。
五、本补充协议中公司的上述定期存款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安信证券。
六、本补充协议自公司、银行、安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补充协议是公司、银行、安信证券三方于2010年08月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安信证券、农行毓璜顶支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公司、安信证券、建行卧龙支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