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五)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六) 公司负责人林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顺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 基本情况简介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自然人
■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五、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六、 董事会报告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47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30.37万元增长9.07%,营业利润为-1,534.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23.62万元下降36.52%,净利润为-1,533.9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14.65万元下降587.52%。其原因是上年度公司在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支持下,公司偿还相关银行借款本息5,264.50万元,相关银行减免公司借款利息 1,432.03万元,从而使2009年度扭亏为盈所致。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4、报告期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及其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1)货币资金发生较大变动系公司银行存款偿还借款利息所致;
(2)应收账款发生较大变动系公司赊销药品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发生较大变动系公司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4)在建工程发生较大变动系公司在建工程转资所致;
(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系本报告期公司药品销售增长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系本报告期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部分应收款项,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回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银行豁免公司借款利息实现债务重组利得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借款所致。
5、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
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较大亏损主要系对内部往来单位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二)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三)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人关注,截至2010年12月31日金泰股份公司营运资金-27,650.72万元,累计亏损40,792.99万元,净资产为-23,284.86万元;因缺乏资金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部分资产被抵押、依法冻结或查封。该等情形将影响金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金泰股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近几年来,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支持下,公司采取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解决银行债务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债务重组,公司的财务结构已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销售规模也正处于不断增长之中。
1、2007年以来公司已共计偿还银行借款14,108.90万元。
2007年以来,公司在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支持下,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解决银行债务问题,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共计偿还银行借款14,108.9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销售规模逐年增长,201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现药品销售收入417.1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34.25万元增长24.77%。
3、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针对本公司面临的困境,本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2011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遗留的债务问题,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2)2011年公司将继续寻求控股股东的支持,以促进我公司药品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解决历史债务问题。
(3)201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将对现有药品生产销售业务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提高销售份额。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会不断增强。
(七)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339,663.9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92,590,216.9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7,929,880.87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要事项
(一)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四) 重大关联交易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六)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03年12月15日收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1号、1722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诉状称: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以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未注册)的49%的股份为质押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工行根据《转贷款合同书》签订借款总金额2,629.80万元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已还款170万元),由公司应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分红偿还贷款本息,虽贷款未到期且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未注册也一直未投产运营,仍起诉本公司,请求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8,057,377.55元,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份有优先受偿权; 2003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增加营业外支出及预计负债处理。 2004年7月29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书》,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自2000年12月26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
2004年8月10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2号《民事裁定书》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2005年3月21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2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239.8万元人民币、220万元人民币,并自2000年12月26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逾期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2005年6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剥离了上述贷款事项。2009年11月26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称,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公司为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债务。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12月24日、2004年9月15日及2009年1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起诉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6年11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下达了(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7年1月31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贷款本金333万元,利息847942.09元(利息计至2006年12月20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另行计付);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3330元,财产保全费8585元,合计21915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因该款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预交,故由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与原告结清。2009年11月26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称,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公司为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债务。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1月29日、2007年2月3日及2009年1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济民四终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济南金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403,171.72元。 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28日依法委托山东鑫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公司所持有的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万股法人股,2006年11月6日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35万元竞得。2006年12月4日 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款偿还原告后,对于《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剩余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9月3日、2003年10月10日、2005年8月17日和2006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4、2004年3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查封了公司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号第2-5幢房产、公司对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3060万股股权、公司历城国用95字第1002002号及历城国用95字第1001024号两宗土地。2004年4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判令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以抵押物优先受偿;由我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报告期内,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2010)泰执字第29-1号、(2010)泰执字第29-2号《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和(2010)泰执字第29号裁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我公司在洪楼西路29号房产,包括证号历城002841号项下的第2-5幢(面积2019.05平方米)及证号002840号项下第6幢房产(面积4818.41平方米)。轮候查封我公司在平阴县栾湾乡平洛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8字第081306069号)和平阴县安城乡西寨村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9字第005号)。查封期间两年。(2010)泰执字第29号裁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债务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2010年5月13日和2010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5、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浦东分公司投资纠纷一案,2005年9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5)济民二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经济损失(以200万元为基数,自1995年12月8日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财产保全费205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均由公司负担。我公司对此判决有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12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民二终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2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的(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将我公司有的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400万股过户到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名下,抵偿本案欠款295.12万元人民币;对剩余债务1,505,182.00元人民币执行程序终结,发放债权凭证。2011年2月,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上述申请执行人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变更为于倩。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7月21日、2006年4月15日、2008年2月5日和2011年3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八)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八、 监事会报告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运作较为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四)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生损害非关联股东及公司利益行为。
(六)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作了相应说明,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的说明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说明表示同意。
九、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意见(下转B126版)
股票简称 | ST金泰 |
股票代码 | 60038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邮政编码 | 25010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djintai.com.cn |
电子信箱 | jtjt-jn@263.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继座 | 刘芃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电话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传真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电子信箱 | yjzuo@163.com | jtjt-jn@263.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收入 | 5,784,736.44 | 5,303,672.59 | 9.07 | 3,432,301.57 |
利润总额 | -15,339,663.94 | 3,146,545.47 | -587.51 | -26,860,635.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339,663.94 | 3,146,545.47 | -587.51 | -26,251,602.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340,027.59 | -11,236,239.55 | -36.52 | -27,566,956.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49.90 | 3,375,668.27 | -97.27 | -1,616,939.19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 | 51,874,204.69 | 54,180,261.24 | -4.26 | 56,792,200.8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32,848,636.15 | -217,508,972.21 | -7.05 | -220,655,517.68 |
2010年 | 200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2 | -600.00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2 | -600.00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06 | 0.02 | 不适用 | -0.01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7 | -1.47 | -6.80 | -1.49 |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4.3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0.74 |
合计 | 363.65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33,334 | 3.60 | 5,333,334 | 3.6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333,334 | 3.60 | 5,333,334 | 3.60 |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333,334 | 3.60 | 5,333,334 | 3.6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2,773,814 | 96.40 | 142,773,814 | 96.4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2,773,814 | 96.40 | 142,773,814 | 96.4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8,107,148 | 100.00 | 0 | 0 | 148,107,148 | 100.0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9,447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报告期内增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8 | 25,743,813 | 无 |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0 | 13,034,700 | 无 | |||||
陈亚萍 | 境内自然人 | 4.79 | 7,090,518 | 7,090,518 | 无 | ||||
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0 | 5,333,334 | 5,333,334 | 无 | ||||
山西晋太日兴实业有限公司 | 未知 | 1.91 | 2,834,629 | 无 | |||||
顾力权 | 境内自然人 | 1.42 | 2,105,200 | 2,105,200 | 无 | ||||
陈建忠 | 境内自然人 | 1.41 | 2,089,925 | 331,400 | 无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5 | 2,000,000 | 无 | |||||
吴庆 | 境内自然人 | 0.67 | 986,500 | -35,500 | 无 | ||||
邹英姿 | 境内自然人 | 0.53 | 791,333 | 791,333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5,743,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3,0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亚萍 | 7,090,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西晋太日兴实业有限公司 | 2,834,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顾力权 | 2,10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建忠 | 2,089,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庆 | 98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邹英姿 | 791,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念兵 | 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未获知存在关联关系。 |
名称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俊钦 |
成立日期 | 2001年8月16日 |
注册资本 | 10,000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
姓名 | 黄俊钦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香港 |
最近5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历任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
林云 | 董事、董事长 | 男 | 39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2.20 | 否 | ||||
都豫蒙 | 董事 | 男 | 46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是 | |||||
黄宇 | 董事 | 男 | 19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是 | |||||
林鹏 | 董事 | 男 | 41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否 | |||||
陈焕智 | 董事 | 男 | 40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是 | |||||
郭大鸿 | 董事 | 男 | 42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否 | |||||
陈建 | 独立董事 | 男 | 39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3.00 | 否 | ||||
胡居洪 | 独立董事 | 男 | 35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1.50 | 否 | ||||
许领 | 独立董事 | 男 | 30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否 | |||||
韩桂旺 | 监事、监事长 | 女 | 34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是 | |||||
刘冰洋 | 监事 | 男 | 36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否 | |||||
章琪 | 监事 | 男 | 46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是 | |||||
王晖 | 监事 | 男 | 41 | 2010年6月30日 | 2013年6月29日 | 1.98 | 否 | ||||
于斌 | 监事 | 男 | 47 | 2010年7月8日 | 2013年6月29日 | 0.75 | 否 | ||||
徐顺付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10年8月24日 | 2013年6月29日 | 2.17 | 否 | ||||
杨继座 | 董秘 | 男 | 37 | 2010年7月8日 | 2013年6月29日 | 1.76 | 否 | ||||
黄俊钦 | 董事、董事长 | 男 | 45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6月30日 | 是 | |||||
张新文 | 董事 | 男 | 37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6月30日 | 否 | |||||
朱文晖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6月30日 | 1.50 | 否 | ||||
耿梅 | 监事、监事长 | 女 | 39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6月30日 | 是 | |||||
张亚东 | 监事 | 男 | 44 | 2009年4月13日 | 2010年6月30日 | 是 | |||||
徐顺付 | 董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1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6月30日 | 否 | |||||
杨继座 | 监事 | 男 | 37 | 2007年7月20日 | 2010年7月8日 | 否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 上年增减(%) |
行业 | ||||||
化学制剂药品 | 4,171,076.44 | 2,396,234.21 | 42.56 | 24.79 | 2.44 | 减少3.46个百分点 |
租金 | 1,613,660.00 | 283,197.33 | 82.45 | -17.71 | -17.71 | |
产品 | ||||||
化学制剂药品 | 4,171,076.44 | 2,396,234.21 | 42.56 | 24.79 | 2.44 | 减少3.46个百分点 |
租金 | 1,613,660.00 | 283,197.33 | 82.45 | -17.71 | -17.71 |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 1,077,019.10 | 占采购总额比重(%) | 57.37 |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 3,402,395.56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81.57 |
项目 | 年末 | 年初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4,821.70 | 235,652.58 | -230,830.88 | -97.95 |
应收账款 | 819,482.91 | 459,326.56 | 360,156.35 | 78.41 |
长期股权投资 | 800,483.18 | 1,159,252.51 | -358,769.33 | -30.95 |
在建工程 | 218,308.10 | -218,308.10 | -100.00 |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8,029.68 | 31,221.85 | 16,807.83 | 53.83 |
销售费用 | 2,540.09 | 7,772.47 | -5,232.38 | -67.32 |
资产减值损失 | -44,032.34 | -3,209,511.54 | 3,165,479.20 | -98.63 |
营业外收入 | 1,524.39 | 14,397,147.05 | -14,395,622.66 | -99.99 |
营业外支出 | 1,160.74 | 14,362.03 | -13,201.29 | -9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49.90 | 3,375,668.27 | -3,283,418.37 | -97.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731.00 | -3,299.00 | -406,432.00 | 12,319.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650.22 | -3,370,279.46 | 3,456,929.68 | -102.57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利润 |
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与销售 | 片、膜、膏剂、胶囊 | 3600 | 721.68 | -243.72 |
济南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投资办企业 | 2000 | 550.47 | -0.01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中数光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 192.0000 | |||
北京新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7.4312 | 668.4598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73.6386 | 13,438.3131 | ||
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2.0000 | |||
合计 | 301.0698 | 14,520.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