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新闻
  • T3:艺术资产·聚焦
  • T4:艺术资产·市场
  • T5:艺术资产·投资
  • T6:艺术资产·批评
  • T7:艺术资产·收藏
  • T8:艺术资产·大家
  •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1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4版:信息披露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4月24日至2011年3月31日)

      ■

      注:自2007年4月24日起,由《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2月24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王怡欢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国内经济仍然处于上升通道中。为了应对强劲的总需求带来的通胀压力,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明显收紧,针对高房价的调控也进一步升级。由于投资者对通胀前景过分忧虑,年初,A股延续调整格局,其中,部分没有基本面支撑的高估值个股以及机构持仓过于集中、基本面预期充分的消费品和医药类个股下跌明显,而低估值的周期性行业表现良好,水利和高铁等受益于政府投资的板块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超额收益;2月初,由于公布的1月份通胀数据低于市场预期,悲观情绪得以缓解,市场展开了一波反弹行情。

      本基金在2010年末前瞻性地增持了机械和水泥等周期性行业,减持了部分估值较高的消费、医药类个股,并在本报告期保持了较高的股票仓位,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0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季度,我们认为,本轮前瞻性的调控政策使经济走向过热的风险大幅降低,中国经济有望在未来的1-2个季度实现软着陆。市场也将在短期的震荡后重新酝酿新的机会。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构性机会:一是产业升级以及进口替代过程中,先进制造业涌现出的投资机会;二是继续挖掘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投资机会;三是股价已经隐含极度悲观预期的低估值行业因预期修正带来的投资机会,如金融、地产等。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2010年9月6日大族激光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本基金投资该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8.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1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事项

      2011年1月5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2011年2月2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1年3月1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1年3月1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1年3月23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1年3月3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公告。

      7.2其他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和广州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夏基金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唯一的亚债中国基金投资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1季度,A股市场区间震荡,华夏基金加强风险控制,坚持稳健的投资风格,公司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整体业绩表现良好。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分类排名中(截至2011年4月1日数据),华夏收入股票在217只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11;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在43只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中排名第2;华夏成长混合在29只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中排名第8;华夏稳增混合在12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中排名第4;华夏策略混合在48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中排名第2。

      2011年3月,在《证券时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奖颁奖仪式暨中国明星基金论坛”中,华夏基金获得“长期回报明星基金公司奖”,公司旗下基金获得7个单项奖,华夏基金成为本次评选获奖最多的基金公司。

      在客户服务方面,1季度,华夏基金根据客户需求,恢复办理原中信四只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并在中国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华夏基金通过华夏人慈善基金会组织实施了新疆和田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金沙县扶贫等指定项目。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8.1.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兴科转型的文件;

      8.1.2《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8.1.3《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8.1.4法律意见书;

      8.1.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1.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1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