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1,888,025,726.72 | 844,674,977.86 | 123.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23,152,262.51 | 397,404,376.88 | 258.11% |
股本(股) | 133,500,000.00 | 100,000,000.00 | 33.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66 | 3.97 | 168.5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1,473,538.04 | 157,420,751.88 | 4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72,123.17 | 20,349,413.12 | 3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0,532,202.46 | 19,358,885.04 | -361.0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8 | 0.19 | -3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0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20 | 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5% | 6.04%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7% | 5.93% | -0.5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33.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867,375.8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805.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03,741.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0 | |
合计 | 5,687,794.2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0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林佩玫 | 30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舸 | 8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长威 | 76,909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松明 | 75,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华章 | 7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丽贤 | 7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鹏飞 | 6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素兰 | 6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梦龙 | 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松青 | 4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69%,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营销力度,促使公司订单及收入稳定增加。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6.01%,主要是随着收入增长同步增加。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7.74%,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新开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
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营销的投入,运输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加。
5、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公司人力成本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
6、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长96.11%,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贷款增加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0.98%,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净利润下降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567.63%,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了457.82%,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了35.13%,主要原因是公司暂付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存货比年初增加了33.91%,主要原因是公司订单增加采购备料所致。
4、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减少了41.83%,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内年初未实现对外销售的关联交易本期销售转回所致。
5、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了71.92%,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货实现销售,结算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了90.86%,主要原因是期末采购发票进项税抵扣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了48.46%,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费用尚未完全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股本比年初增加了33.50%,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所致。
9、报告期末,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了909.99%,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3021.47%,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度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本期收到保证金所致。
2、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12.87%,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原材料,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8.38%,主要原因是公司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106.94%,主要原因是支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1.5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购买土地所致。
6、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0.25%,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实施了现金分配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发行人其他股东上海弘新投资有限公司、首誉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诚致信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亿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方、袁晨、吕忠泽、戴茂滨、杜云波、周寅珏、刘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且本人不再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上述承诺到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40.00% |
公司加大了营销力度,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促使公司订单及收入稳定增加。 |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945,173.2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加大了营销力度,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促使公司订单及收入稳定增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4月18日向各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3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4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惠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67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2,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9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24.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1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900.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止2011年3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已置换金额/拟置换金额 |
年产4 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 | 42,514.85 | 42,514.85 | 1,900.52 | 0/1,900.52 |
研发中心项目 | 5,162.11 | 5,162.11 | ||
总计 | 47,676.96 | 47,676.96 | 1,900.52 | 0/1,900.52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转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2.1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2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3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置换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4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上海绿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同意上海绿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7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2,6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9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24.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欲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由于公司银行贷款利率和超募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 借款金额 | 借款日 | 到期日 | 贷款年利率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支行 | 3000 | 2010-7-9 | 2011-7-9 | 631% | 提前归还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0 | 2010-9-1 | 2011-8-31 | 6.31% | 提前归还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 | 2000 | 2010-9-8 | 2011-8-31 | 6.31% | 提前归还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 | 2000 | 2010-9-13 | 2011-8-31 | 6.31% | 提前归还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 | 3000 | 2010-11-22 | 2011-8-30 | 6.31% | 提前归还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 | 2000 | 2010-11-25 | 2011-8-30 | 6.31% | 提前归还 |
合 计 | 13000 |
由于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真空镀铝纸,必须备足一定量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存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实施到位,都将增加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使用17,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承诺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上海绿新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是可行和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事项已经上海绿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上海绿新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海绿新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绿新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偿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谨慎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1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17,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