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绪昭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贾健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高书清 |
公司负责人王绪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书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156,246,085.79 | 3,586,288,788.61 | -11.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503,584,435.46 | 2,487,422,037.20 | 0.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475 | 6.2072 | 0.65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5,185,336.83 | -209.1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619 | -145.86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941,998.92 | 16,941,998.92 | 33.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3 | 0.0423 | 6.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3 | 0.0263 | -47.5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23 | 0.0423 | 6.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789 | 0.6789 | 减少1.3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225 | 0.4225 | 减少2.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4.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39,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99.7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28,600.15 |
| 合计 | 6,397,624.2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21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5,899,943 | 人民币普通股5,899,943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18,502 | 人民币普通股2,518,502 |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1,054,600 |
| 上海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 1,019,290 | 人民币普通股1,019,2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800,000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3,944 | 人民币普通股733,944 |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二号 | 696,600 | 人民币普通股696,600 |
| 吴铁梅 | 646,525 | 人民币普通股646,525 |
| 梁灼平 | 580,820 | 人民币普通股580,820 |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477,611 | 人民币普通股477,611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备注 |
| 预付款项 | 22,978,220.14 | 13,876,522.42 | 9,101,697.72 | 65.59% | 注1 |
| 应收利息 | 7,893,124.70 | 0.00 | 7,893,124.70 | 100.00% | 注2 |
| 其他应收款 | 47,360,452.14 | 35,939,942.43 | 11,420,509.71 | 31.78% | 注3 |
| 在建工程 | 14,032,684.73 | 8,721,153.94 | 5,311,530.79 | 60.90% | 注4 |
| 开发支出 | 7,803,244.92 | 5,538,558.50 | 2,264,686.42 | 40.89% | 注5 |
| 短期借款 | 0.00 | 358,845,215.16 | -358,845,215.16 | -100.00% | 注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31,141.96 | 61,629,980.70 | -40,798,838.74 | -66.20% | 注7 |
| 应交税费 | 44,986,774.24 | 68,549,693.19 | -23,562,918.95 | -34.37% | 注8 |
| 其他应付款 | 43,586,991.46 | 75,860,370.34 | -32,273,378.88 | -42.54% | 注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5,788.41 | 2,305,389.07 | -779,600.66 | -33.82% | 注10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 销售费用 | 61,383,458.13 | 43,461,020.98 | 17,922,437.15 | 41.24% | 注11 |
| 财务费用 | -6,416,765.19 | 3,419,459.86 | -9,836,225.05 | -287.65% | 注12 |
| 营业外收入 | 15,230,386.29 | 9,894,801.32 | 5,335,584.97 | 53.92% | 注13 |
| 净利润 | 16,162,398.26 | 12,165,433.10 | 3,996,965.16 | 32.86% | 注14 |
注1、 预付款项增长65.59%,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采购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注2、 应收利息增长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3、 其他应收款项增长31.78%,主要原因系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注4、 在建工程增长60.90%,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南京四方亿能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建设的一期厂房工程所致。
注5、 开发支出增长40.8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投入进行资本化所致。
注6、 短期借款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全额偿还了年初的银行贷款所致。
注7、 应付职工薪酬下降66.20%,主要原因系年初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包含了2010年度的绩效考核奖。
注8、 应交税费下降34.37%,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的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使公司年末的应交税费相对较大。
注9、 其他应付款下降42.54%,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了发电厂自动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部分股权的收购价款所致。
注10、 少数股东权益下降33.82%,主要原因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出现季节性亏损所致。
注11、 销售费用增长41.24%,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争取产品订单增长而增加的先期市场投入。
注12、 财务费用下降287.65%,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存量现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13、 营业外收入增长53.92%,主要原因系公司获得政府补贴收入增长所致。
注14、 净利润增长32.86%,主要原因系收入增长、财务费用下降及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本《激励计划》"),并于2011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杨奇逊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此期满后,如继续在公司任职,则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电顾投资有限公司和樊剑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为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避免与公司在未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奇逊先生和王绪昭先生于2009年2月23日分别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拟以2010 年末总股本40073.4万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的利润合计8014.68 万元,该现金分红方案于2011年4月15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绪昭
2011年4月23日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