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4 |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1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1-02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2,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736,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03,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0)第1483号”《验资报告》确认。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对2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5,000,000.00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为368,703,400.00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0]25号文”)精神,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7,825,000.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911,600.00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00元,调整后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00.00元,最终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总额为509,728,400.00元。
2、2010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182,420.62元,累计利息收入2,229,269.67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456.74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01,573,792.31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293,748,792.31元。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有余额差异7,825,000.00元的原因是: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03,400.00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00元。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7,825,000.00元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08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7月25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12月25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6月1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出及实际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收支表: 单位:元
项 目 | 募投项目 资金 | 累计使用 | 累计支付手续费 | 累计利息 收入 | 专户间 划转 | 募集资金余额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 50,000,000 | 50,000,000 | 45.00 | 12,500.00 | -12,455.00 | — |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 105,000,000 | 0 | 320.00 | 988,277.92 | — | 105,987,957.92 |
超额募集资金 | 368,703,400 | 182,182,420.62 | 1,091.74 | 1,228,491.75 | 12,455.00 | 187,760,834.39 |
合 计 | 523,703,400 | 232,182,420.62 | 1,456.74 | 2,229,269.67 | — | 293,748,792.31 |
账户余额表: 单位:元
项 目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款方式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 | 32600860801817006806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32001647340052500818 | 募集资金专户 | 31,788.45 | 活期存款 |
32001647340049500818 | 定期存款账户 | 105,956,169.47 | 定期存款 | ||
超额募集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840423560908095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3,035,199.39 | 活期存款 |
840423560908211001 | 定期存款账户 | 184,725,635.00 | 定期存款 | ||
合 计 | - | - | - | 293,748,792.31 | - |
说明:1、报告期内,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已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326008608018170068068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支付完毕。2010年9月,该账户利息收入12,500.0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12,455.00元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该账户变更为一般资金账户。
2、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建行如东支行、中行如东支行分别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募集资金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5,000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0)第1610号”《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2、 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0,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0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8,05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200万元投资建设“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9月13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实际已使用超募资金23,182,420.62元。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152.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23,218.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23,218.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 否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100 | 2011年12月 | 226.51 | 否 | 否 |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 否 | 10,500 | 10,500 | 0 | 0 | 0 | 2012年6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500 | 15,500 | 5,000 | 5,000 | 32.26 | — | 226.5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 | 否 | 8,050 | 8,050 | 2,318.24 | 2,318.24 | 28.80 | 2011年12月 | — | — | 否 |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 | 否 | 4,200 | 4,200 | 0 | 0 | 0 | 2012年12月 | — | —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0,900 | 10,900 | 10,900 | 10,900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8,150 | 28,150 | 18,218.24 | 18,218.24 | 64.72 | — | — | — | — |
合计 | — | 43,650 | 43,650 | 23,218.24 | 23,218.24 | 53.19 | — | 226.5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关于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该项目计划在一期工程(即搬迁完成并扩建至1,000吨产能)的基础上,实施二期工程建设,扩产1,000吨,达到2,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2010年5月份完成二期工程的建设投资,并逐步投产,2010年公司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新增产能400吨,总产能达到1400吨,提高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实现了经济效益。虽然该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达到了预计收入水平,但由于2010年该项目达产率为40%,所以未达到预计效益。 | |||||||||
2、关于募投项目“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产品在金融危机之后市场迅速回暖,价格回升较快,需求逐步扩大,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进行了大幅度的扩产,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其先入优势和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该产品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分析,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定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产品的未来市场情况,审慎决策该项目的实施时机。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报告期内,已使用超募资金10,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超募资金4,200万元投资建设“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实际投入2,318.24万元,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未有投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后,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1,568,708.49元。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超出原先测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主要原因为: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在设备采购、环保投入、配套流动资金等方面的投入超出原先测算金额。公司董事会决议以 “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募集资金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5,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已置换5,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超募资金项目结余金额:“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结余5,731.76万元;“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结余4,200万元;未作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应有余额为9,502.84万元(注:报告期末,未作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实际账户余额为8,720.34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23.99万元。 结余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306.70万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29,068.18万元以定期存款存放。另外,782.5万元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超募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净利润数。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1-03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 号)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号)、《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1]93号)等文件精神,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组织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工作。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任组长,董事、总经理朱建军先生任副组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兵先生负责具体组织自查和实施整改工作。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和职能;
2、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自觉性;
4、增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要求,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并执行切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运作规范程度明显得到改善,在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都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未发生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公司上市后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及时披露。
2、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周新基先生,其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未出现越过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集体决策依法作出。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产的现象,也未出现要求为其担保和替他人担保的情形。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能够依据相关议事规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规范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和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均符合法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运作正常,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较为科学和专业的参考意见。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各位董事能够准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公司上市后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及时披露。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占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的人数、人员构成及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准时出席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公司上市后的监事会会议决议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及时披露。
5、关于经理层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议聘任。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能够保持稳定,未发生任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因故离职的情况。公司经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重大事项上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能够自觉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于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决策、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内部审计管理、财务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多个方面,各项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建立了较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基本控制和抵御突发性风险。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相互制衡和监督,对公司形成了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公司设有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以控制和防范风险。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门,确保了公司的合法经营,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7、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在逐步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法。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奖金和小指标竞赛考核、经济责任制考核等均与绩效相挂钩。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8、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与利益相关者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加强与利益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公司的经济效益、股东利益、员工收入和社会效益密不可分,公司在创造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9、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件、来访接待等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并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保证全体股东平等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和职能;
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了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了各委员会的委员人选,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此后,因公司独立董事人员变动以及换届选举,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做了三次相应的调整。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于筹备上市阶段就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但各委员会成员,特别是独立董事的调整以及对工作性质和公司运作的生疏,导致前期工作并未常规化开展。上市之后,各专门委员会针对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召开会议商讨,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建议上开始逐步发挥作用。今后公司将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各委员会成员特别是独立董事能够进一步熟悉公司的日常运作和治理模式,更好地发挥各自在其专业领域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建言献策,切实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运作、降低运营风险的必备条件和制度保障。自筹备上市以来,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经营管理需要,逐步制定了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多个层面和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公司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不够完备之处,例如《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制度》尚未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与公司其他员工的薪酬考核制度并在一起,未单列制定等等。并且,随着国家及相关监管部门适时对部分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废止,公司原先制定的相关制度如有不合时宜之处,需要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自觉性;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规范运作的法规、规则、指引等文件,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管,避免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管理及买卖公司股票等方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上述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证券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其勤勉履责意识、规范运作意识和公司治理的自觉性。
4、公司需增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鉴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够熟悉,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尚存在不足之处。2010年9月6日至9月7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检查。公司管理层深刻认识到规范信息披露对于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的重要性,只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才能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增强其岗位技能和保密意识,并促使其保持必备的职业谨慎。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执行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媒体监测,主动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整体治理水平。
5、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件、来访接待等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回答投资者的问询。随着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网站版面设计不够合理美观,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同时缺少公司公告专栏,需要予以改善,以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责任人 |
1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需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和职能。 |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需要提交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规定报告,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充分讨论相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2011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完善。 | 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 |
2 |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 对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先前制定的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和完善;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对尚未制定的《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时予以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相关制度的制订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在2011年7月底前完成,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完善。 |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自觉性。 | 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推荐能够学习关于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网站,印发公司制订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自主学习;同时积极参与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与上级监管部门保持联系,将外部培训与自身提高相结合。 | 2011年6月底前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正常进行。 | 董事会秘书 |
4 | 增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 在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增强技能的基础上保持必备的职业谨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要求;加强媒体监测,如发现有不实报道,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以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 2011年6月底前组织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 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 |
5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在总结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对公司网站重新规划设计,开辟证券投资公告专栏,公司相关信息在提交法定披露媒体公告后,及时在公司网站发布,以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规范和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 日常工作中逐步完善(网站设计改良工作和开辟证券投资公告专栏工作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 |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始终坚持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团队协作为保障,以文化建设为载体,通过员工共同努力,规范内部治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公司一贯强调团队合作、集体决策,特别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商榷决定。公司注重团队成员间的分工协作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对公司员工进行内部授课培训或外出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为团队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最大程度地通过团队协作体现和发挥每位员工的特长和价值,共同致力于公司治理,一心将九九久做大做强。
(2)公司历来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不断营造以人为本的人本理念和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形成了 “团结、创新、诚信、共赢”的公司精神、“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一定赢”的团队精神和“追求效益、惠及员工、回报股东、贡献社会”的核心价值观。①利用公司定期板报,特别是《九九久月报》等内部刊物的宣传,加深员工的企业文化认同;②组织对员工进行法规、技能、安全业务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③加大企业文体设施的建设投入,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开展一系列员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的同时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意识,增进员工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参与度;④定期不定期地借助各类会议,将企业文化的宣传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企业的文化价值导向作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治理总体较为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但因公司上市时间不长,诸多环节还存在不够完备之处,今后有待持续改进和完善。公司根据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以上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为切实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方便投资者对我公司的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建议,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人:陈兵 葛家汀
联系电话:0513-84415116
传真号码:0513-84415116
电子邮箱: jshtchb@163.com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部门:
江苏证监局 电子邮箱:shenlq@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邮箱:zhouy@szse.cn
附件:《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1-03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1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查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李昌莲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徐锋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兵先生、保荐代表人杜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