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1-00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99号远洲大酒店聚仕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4)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3至8项议案已由201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4至8项议案已由201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由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0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1年4月27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明亮、顷青青
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0574-87522997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 邮编:315032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序号 | 议案 | 授权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聘请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1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 |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请用“√”或“×”来表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 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