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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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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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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1-006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36,710,835.11320,615,314.9919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46,055,559.56122,345,764.9650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172.44357.7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26,849.864.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28.57%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92,385,387.2376,550,855.962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184,084.6010,775,624.08-5.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10.67%-7.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5%10.54%-6.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2,5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34,288.77 
    所得税影响额190,768.32 
    合计-1,081,020.4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59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哥伦比亚大学1,534,5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89,978人民币普通股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727,893人民币普通股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455,25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9,9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9,964人民币普通股
    叶龙华184,6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寿清125,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815,0000039,81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欧阳玉元3,000,000003,0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申晓东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申晓东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冯延林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冯延林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中国光大银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大通证券—光大—大通星海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0550,000550,000网下配售,限售三个月2011年6月8日
    谢文华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秦心平400,000004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张志帆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蒋静300,000003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严宇芳250,000002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欧阳克230,0000023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葛燕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徐幼平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刘佳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于沅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曹林英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黄浩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崇钢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郑建国200,000002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熊素勤120,000001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黄江生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罗丽娟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2年3月8日
    卜爱贞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陈爱军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方庆玲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何娟英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焦国梁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赖明宇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洪波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克勋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英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志永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马高龙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易继谦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袁楠100,0000010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阳秀80,000008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蒋金明70,000007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蔡义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陈江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酒桦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中炜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喻秋兰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吴强50,000005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许增光40,000004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龚蔚成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蓉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仁和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绍东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东秋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莹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吴银芝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曾昭良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张新华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张雨20,000002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黄建华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罗异颖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孙莉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绍明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魏志文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徐淑梅10,0000010,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常亮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戴新西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冯蓉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高玉梅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郭权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黄黎明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海辉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强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李勇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刘佳强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龙剑辉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宋晓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田治宇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爱清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冰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王晓虎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吴进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徐萍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姚超良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张海军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周亮中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邹访贤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左娟5,000005,000首发承诺2014年3月8日
    合计50,080,00003,300,00053,38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42.94%,主要为2011年3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167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61,352.5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64%,主要为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所致。

    3、预付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7.34%,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5.52%,主要为公司投资联营公司-湖南永清盛世环保有限公司处于项目投资初期经营发生亏损,按权益法核算所致。

    5、应付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1.02%,主要为公司及时结算设备款及工程款所致。

    6、预收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9.37%,主要为收到项目的预付款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4.69%,主要为收到各设备及分包方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8、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33.35%,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70万股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19290.36%,主要为发行股票1670万股,股本溢价59,682.57万元,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0.68%,主要为公司承接的项目施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21.04%,主要为公司收入增加对应增加结转的成本所致。

    3、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01.31%,主要为公司布局省外市场,加大新市场开拓力度,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5.68%,主要为公司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805.48%,主要为短期借款增加,对应财务利息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87.74%,主要为收回其他应收款所致。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5.78%,主要为投资联营企业-湖南永清盛世环保有限公司处于项目投资初期,发生经营亏损,按权益法核算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31.15%,主要为收到政府给予的上市奖励款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年1-3月为-840.74万元,去年同期为-73.03万元,增加1051.23%,主要为对新余钢铁余热发电项目投资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年1-3月为59,736.10万元,去年同期为-2,266.87万元,波动原因为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及上年分配股利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业绩回顾

    2011 年第一季度,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238.54万元,同比增长20.68%;实现净利润为1,018.40万元,同比下降5.49%。

    报告期内,公司的上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7号”文《关于核准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7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000,000.00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54,474,29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3,525,710.00元。

    (二)业绩展望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工程实践,公司在火电、钢铁、有色、造纸等领域探索环保工程新的模式,通过EPC、EPC+C、BOT、EMC等不同模式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

    随着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对环保产业投入越来越大,预计公司未来经营形势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尽管如此,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出需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仍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的风险,同时,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仍将面临人才短缺的风险。为此,公司一方面做好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确保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谢文华、张志帆、葛燕、徐幼平、刘佳、于沅和罗丽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冯延林、申晓东分别承诺:2009年4月从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本公司3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另外3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欧阳玉元、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母亲尹翠华以及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刘正军、申晓东、冯延林、陈爱军、刘佳、王莹、欧阳克和熊素勤还承诺:

    1、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已经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保未来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

    (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4)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5)如果未来本公司/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将本着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公司协商解决;

    (6)本公司/本人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期间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以上股东信守承诺,未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三)规范资金往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正军于2010年9月出具了《关于规范与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承诺:

    1、严格限制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永清股份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不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3、如公司董事会发现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有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正军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无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对永清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占有即冻结”的机制,即按占用金额申请司法冻结永清集团所持公司相应市值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份偿还。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以上股东信守承诺,未发生与公司违规资金往来的行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6,800.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58.005,958.000.000.000.00%2013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补充公司总承包业务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208.02208.022.08%2011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958.0015,958.00208.02208.02--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0.000.0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0.000.0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0.000.000.00--0.00--
    合计-15,958.0015,958.00208.02208.02--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没发生重大变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超募资金45,394.5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制定具体的使用方向,公司将尽快组织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论证和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6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该事项尚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