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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参股投资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售H股的提示性公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1-02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参股投资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售H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11 年4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或“公司”)旗下参股投资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股份代号:01099)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宣布,其拟以每股25.00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6名投资者(专业、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配售共计138,056,825股H股(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或“本次配售”);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的数量分别占截至本公告日国药控股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及其已发行在外总股本的6.10%,并分别占本次配售完成后国药控股发行在外H股股份总数的16.67%及其发行在外总股本的5.75%。

      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的价格由其与本次配售之配售代理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瑞银集团香港分行及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结合国药控股H股最近的市场价格及市场情况公平协商确定,本次配售价格较2011年4月21日国药控股于香港联交所收盘价格27.25港元折让约8.26%、较截至2011年4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包括4月21日当日)国药控股于香港联交所收盘均价27.33港元折让约8.53%、较截至2011年4月21日前 10个交易日(包括4月21日当日)国药控股于香港联交所收盘均价27.48港元折让约9.02%。

      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的所得款项净额(扣减所有相关成本及费用,包括佣金、律师费用及征费)约为33.89亿港元,所得款项将用于扩大医药分销及零售网络、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配售的完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2)有关配售协议未依协议约定条件终止。本次配售预计将于2011年5月9日前完成。

      二、国药控股基本情况:

      国药控股于2008 年10 月6 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9 月23 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21 号六楼;法定代表人:佘鲁林;公司主营医药分销与零售。

      根据国药控股已公布的2010年年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国药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0.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7.11亿元;2010年,国药控股实现收入692.3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国药控股的总股本为2,264,568,474股,股权结构简示如下:

      ■

      三、本次配售对公司的影响:

      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完成后,其总股本将增至2,402,625,299股,股权结构简示如下:

      ■

      国药控股本次配售H股完成后,复星医药(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齐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间接持有的国药控股享有的权益将由34.00%降至32.05%,公司将按视同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确认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