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赵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丙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7,099,333.69 | 558,395,445.58 | -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66,203,137.17 | 460,254,197.55 | 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77 | 7.67 | 1.3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408,190.20 | -13.5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2 | 14.29%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5,019,545.45 | 34,141,949.05 | 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48,939.62 | 5,717,328.34 | 4.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3 | -2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3 | -23.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 | 5.77% | -4.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5.55% | -4.4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6,835.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676.4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1,226.81 | |
合计 | 800,285.2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3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萃益1期 | 327,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邰崇荣 | 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屠爱容 | 235,495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国豪 | 21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志辉 | 212,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哲 | 179,516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庆恒丰贸易有限公司 | 175,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元强 | 157,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顾梦骏 | 14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赵坚 | 27,670,892 | 0 | 0 | 27,670,892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3年4月21日 |
赵康 | 10,494,896 | 0 | 0 | 10,494,896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3年4月21日 |
丁静 | 1,670,275 | 0 | 0 | 1,670,275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王雨仙 | 1,670,275 | 0 | 0 | 1,670,275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赵晓红 | 807,300 | 0 | 0 | 807,300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3年4月21日 |
吴翔燕 | 417,569 | 0 | 0 | 417,56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卢锐飞 | 278,379 | 0 | 0 | 278,37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陶依清 | 278,379 | 0 | 0 | 278,37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楼福珍 | 278,379 | 0 | 0 | 278,37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纪方飞 | 278,379 | 0 | 0 | 278,37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陆志明 | 139,190 | 0 | 0 | 139,190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3年4月21日 |
金林生 | 139,190 | 0 | 0 | 139,190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赵惠云 | 139,190 | 0 | 0 | 139,190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唐嘉 | 139,190 | 0 | 0 | 139,190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杜时浩 | 111,352 | 0 | 0 | 111,352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50%;2012年6月20日解除限售50% |
韦跃生 | 111,352 | 0 | 0 | 111,352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50%;2012年6月20日解除限售50% |
蒋国姣 | 111,352 | 0 | 0 | 111,352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6月20日解除限售50%;2012年6月20日解除限售50% |
邢黎明 | 97,433 | 0 | 0 | 97,433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郑莹 | 69,595 | 0 | 0 | 69,595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胡丽娜 | 69,595 | 0 | 0 | 69,595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翁永华 | 13,919 | 0 | 0 | 13,91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季旭 | 13,919 | 0 | 0 | 13,919 | 发行前股份限售 | 2011年4月21日 |
合计 | 45,000,000 | 0 | 0 | 45,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4.60%,主要系公司期初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已到期收款。
(2) 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4.59%,主要系本公司产品应用于高压、超高压、特高压输电线路上,相当部分系国家重点工程,该类项目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货款结算程序多的特点,造成合同履约期和货款结算周期较长(除质保金外其余货款回收时间为4-6个月),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总额较大。而根据电力行业的招投标规定,产品供应商应保留10%的质保金,在电网正式运行12个月后支付。可因输电网络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质保金的回收期平均为18个月左右。电力公司的货款结算程序较多,结算周期较长,并鉴于电力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公司对其给予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期。
(3) 预付款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0.36%,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0万元,主要系2010年年报时将2011年3月到期的1,000.00万元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本期归还该笔贷款后,按6个月期限续贷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2.19%,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的绩效工资所致。
(6) 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41.65%,主要系本期3月发生的应交税费较多,在4月份缴纳所致。
(7) 其他应付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0.50%,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期未付的款项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5.43%,主要系①本期比上年同期贷款减少,导致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下降②募集资金存放在专户,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67.42%,主要系本期收到了税费返还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45.3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的绩效工资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下降40.08%,主要系本期3月发生的应交税费较多,在4月份缴纳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783.64%,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在专户,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1,117.84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影响现金流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良好,业绩指标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增长。公司营业总收入350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利润总额687.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实现净利润59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5%。
2、公司2011年业绩展望
2011年公司将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力争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增长,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为此,公司将在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募投项目的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200万片超高压、特高压钢化玻璃绝缘子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募投项目投产后,一方面可扩充公司现有生产能力,解决产能不足带来的企业发展瓶颈,尤其是可提高300kN及以上大吨位玻璃绝缘子的供应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电压等级线路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生产规模化的效应,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20.90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计人民币22,420.90万元。除2010年4月29日公告的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4,37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仍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计人民币18,050.90万元。2011年,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认真研究和详细论证的基础上,切实利用好这部分资金,把企业做大做强。
(2)加强市场的开拓力度
在国内市场上,2011年,公司将以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契机,以国家电网特高压建设、智能电网建设、城网农网改造需求为重点,在努力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提升公司在高电压等级线路市场占有率;在海外市场上,不断加强海外市场信息收集能力,加大产品推广力度,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保证2011年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能够得到充分释放。
(3)继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投入
2011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不断研发出高技术含量、高性能的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并积极推向市场,同时还将对已经研发成功的新产品进行系列化并形成产业化,增加产品型号,扩大新产品的适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800KV直流特高压输电线路上使用的系列钢化玻璃绝缘子,LXZY-160、LXZY-210、LXZY1-300、LXZY2-300、LXZY-300、LXZY-240六个产品已通过中国电力科学院型式试验;另一方面继续对现有生产技术工艺、设备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4)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的规模将迅速扩大,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2011年,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层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执行力。通过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全面、完善,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项业务。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关联股东赵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赵坚、赵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截止上一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之25%;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后如需继续减持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现象。
(二)上市后的补充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0年11月份修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坚及关联股东赵晓红补充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离职并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康、关联股东赵晓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本人直接、间接控制或任职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与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本人保证自身、本人直接、间接控制或任职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3、凡是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机会,都将及时通知并建议公司参与。4、如果发生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转让给公司或其他独立第三方。5、与公司的关系发生实质性改变之前,保证与公司永不发生同业竞争”。 在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现象。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073.5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8.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26.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00万片超高压、特高压钢化玻璃绝缘子扩建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278.35 | 3,056.50 | 27.79% | 2011年10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2.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22,302.00 | 22,30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302.00 | 33,302.00 | 278.35 | 3,056.50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4,37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4,37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33,302.00 | 33,302.00 | 278.35 | 7,426.50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本期未使用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经2010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0年10月27日,本公司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划出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为超募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确定。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