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马挺贵 | 独立董事 | 公务外出 | 汤云为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锦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24,327,503,079.22 | 24,135,910,851.19 | 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812,753,552.29 | 4,615,437,823.29 | 4.28% |
股本(股) | 1,167,839,226.00 | 1,167,839,226.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12 | 3.95 | 4.3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2,011,536,733.66 | 1,448,284,275.25 | 3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7,315,729.00 | 181,685,568.03 | 8.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45,273,762.06 | -1,064,396,598.4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32 | -0.9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5 | 1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5 | 1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9% | 4.48%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5% | 4.43% | -0.2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8,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7,518.2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940,442.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4,858.63 | |
所得税影响额 | -586,570.75 | |
合计 | 1,759,712.2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0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85,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98,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34,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55,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99,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9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5,798,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5,553,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减少34.27%,主要系农历年底人工、工程施工、材料款集中支付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长343.26%,主要系公司年初进行了1000万元黄金投资。
3、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减少46.92%,主要系票据到期所致。
4、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减少31.03%,主要系农历年底应收帐款集中回收所致。
5、无形资产比上年末增加32.85%,主要系公司购买一些财务软件所致。
6、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加78.88%,主要系对外支付通过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比上年末减少48.73%,主要系农历年底集中支付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79.37%,主要系农历年底集中支付所致。
利润表: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8.89%,主要系本期交付结算,实现销售面积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52.61%,主要系本期结算收入增加,相对应结转成本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48.21%,主要系本期结算收入增长,相应税费缴纳增长所致。
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4.27%,主要系新项目推广活动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8.39%,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开工项目增长,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6、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0.65%,主要系资本化的利息增加,费用化的利息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4616.15%,主要系年初应收账款大幅度回收导致坏账计提减少。
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39.97%,主要系本年初总承包资金回收导致现金增长。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79.66%,主要系公司业务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3.84%,主要系公司项目增加建设所需资金增长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61.04%,主要系公司项目增加及人均工资幅度提高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85.26%,主要系公司所得税支付和营业税支付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12.52%,主要系公司进行了1000万元黄金投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01月13日,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营口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公司住所:营口市鲅鱼圈长江路中段红叶皇冠大酒店三楼。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2、2011年01月27日,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菏泽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昱含。公司住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南路919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3、2011年03月07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镇江中南新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公司住所:镇江市象山镇焦山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二楼。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
4、2011年3月30日,公司出资600万元与青岛杰瑞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合资设立青岛尚品锦元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占新公司60%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公司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东路198号软件产业园12-6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 东北特钢在大连金牛于2006年3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曾承诺:A、承诺所持有股份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B、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提供部分股票用于公司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定并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中南房地产已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继续遵循大连金牛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限售条件的承诺。 | 按承诺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陈锦石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大连金牛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地位损害大连金牛的利益。 中南房地产作为大连金牛控股股东期间,中南集团作为大连金牛间接控股股东期间,陈锦石作为大连金牛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不会利用其地位损害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按承诺履行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陈锦石 | 2、保证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与承诺方及承诺方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保证不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 按承诺履行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陈昱含 | 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保证本次置入到上市公司的资产不缩水,上市公司将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以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第二年末(即:2010年12月31日)、第三年末(即: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如果届时评估结果加上期间现金分红部分减去期间发生的因增资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增加部分(以下简称“调整后评估结果”),低于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评估值,中南房地产和陈琳承诺,除因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外,中南房地产和陈琳将在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资产或股权方式向大连金牛补足调整后评估结果与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1)第76号报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04,897.23万元,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未出现因现金分红、新股发行等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公司2007年12月31日资产置入时评估价值为506,778.00万元。因此,公司资产未出现减值的情况,未触发当年度需补差的情形。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陈昱含 | 鉴于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总承包”)及其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安装”)存在按照核定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为保障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牛”或“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和陈琳(以下合称“承诺人”)就所出具的税务补偿承诺中的责任期限明确如下: 南通总承包及中南安装若因资产置换完成日前的经营行为或其他行为,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支付滞纳金、罚款或其他款项,承诺人将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且最迟不晚于税务机关出具书面文件后的一个月内,按持股比例承担;南通总承包及中南安装在资产置换完成日后的应税责任,由大连金牛(上市公司)承担。 | 未触发履行条件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2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中金公司 | 公司项目基本情况及房地产市场走势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1-01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5日在公司12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马挺贵因公务无法参加此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云为代为表决。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发行“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与江苏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在苏州吴江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进度,增强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本公司拟与江苏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投”)签署《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江苏国投拟设立“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向本公司增资,总规模预计5亿元,期限2.5年。
1、增资情况
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657.96万元,本公司拟在签订此次合同后,通过现金投入的方式增加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所有者权益20000万元。
江苏国投拟与本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以江苏国投的名义代表委托人将募集的5亿元人民币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8823.53万元,其余21176.47万元全部进入资本溢价。
增资完成后,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中南建设 | 30000 | 51% |
江苏国投 | 28823.53 | 49% |
合计 | 58823.53 | 100 |
2、江苏国投持有的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股权收购时间安排
根据初步约定,本公司可以在一年后提出收购江苏国投所持有的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股权,公司必须在二年半到期时收购江苏国投所持有的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股权,否则到期后江苏国投可以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与第三方,并对质押物进行处置。
3、股权收购的溢价
本公司在收购江苏国投持有的苏州中南世纪城公司股权时,需支付股权收购价款15%的溢价,此溢价在增资完成后每12月后预支付一次。
4、公司所需的担保
1、本公司将持有的苏州世纪城51%的股权质押给江苏国投。
2、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合作提供连带不可撤销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上述原则办理后续事宜,待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后,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就南通华城房地产项目开展信托合作》的议案
为促进南通华城中南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公司”)军山半岛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拟与华宝信托以如下方式开展信托合作:
一、信托发行与认购
华宝信托拟发行40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2年。其中优先级受益权信托300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次级受益权信托10000万元由本公司认购。
二、信托资金用途
华宝信托将发行获得的400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华城公司,其中6000万元用于对华城公司增资,34000万元用于对华城公司借款。
(1)增资
华城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本公司独资子公司。华宝信托对华城公司增资完成后,华宝信托持有华城公司37.5%股权,本公司持有62.5%股权。
(2)信托贷款
华宝信托将34000万元向华城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期限2年,其中4000万元为无息贷款,剩余30000万元贷款,年综合利率为14.5%+浮动年利率(年综合利率最高不超过15%),利息按半年支付一次。
三、信托的终止
信托到期后,本公司以6000万元价款回购华宝信托持有的华城公司37.5%的股权,并归还华宝信托贷款本金34000万元。同时,华宝信托向本公司兑付10000万元次级受益权信托。
四、担保情况
1、公司以持有的华城公司62.5%股权质押保证。
2、华城公司以其所拥有的通开国用(2010)第0310003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3、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上述原则办理后续事宜,待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后,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中南慈善基金会》的议案
为努力提高公司社会责任践行力度,提升公司企业公民形象,本公司拟设立中南慈善基金会。中南慈善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计划分三期出资:2011年5月出资5000万元,2012年5月增资至12000万元,2013年5月增资至20000万元。
本慈善基金会重点致力于资助重大自然灾害救援与灾后重建、基础教育设施完善、优秀青少年教育、老年群体基本生活等公益事业。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此计划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办理此项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智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总经理陈锦石先生提名茅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发表意见:对茅振华先生学历、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评价,同意聘任茅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茅振华先生简历
茅振华:男,1966年10月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税务筹划师。历任中远置业集团上海中远房地产公司财务金融部经理、上海汇丽集团副总裁兼任财务部总经理、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绿地集团京津房地产事业部财务总监等职务。截止目前,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11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的整改报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1-01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省证监局于2010年8月17—20日对本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的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8月30日向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整改建议函》),对本公司治理状况提出以下整改建议。针对《整改建议函》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本公司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1、《整改建议函》指出:对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尚未正常化,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检查中未发现公司有任何关于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记录,战略委员会未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违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针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公司已设置了由战略企划部、投资发展部、证券部负责人组成的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应每年至少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已于2010年12月底前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该项工作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执行。
2、《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股东大会存在应出席、列席人员未全部参加的情形,违反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的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将江苏证监局《整改建议函》的要求分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在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将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公司也将在今后的每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提醒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以保证董、监事及高管勤勉尽职。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有其他紧急公务未能出席股东大会,则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请假。
该项工作将由公司证券部负责执行。
3、《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三会记录基本完整,但部分会议记录未充分反映发言情况、部分会议的投票表决情况未记录于会议记录,违反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关于会议记录的相关规定;此外,公司在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有待改进之处,如公司的三会记录均采取活页纸形式,未能集中装订或采取记录本的形式。
整改情况说明:证券部将进一步规范三会记录,忠实记录会议中各位董事、监事、股东代表的发言内容,确保真实、准确、不存在遗漏,并于2010年10月25日之后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均采用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建立建全公司三会资料的档案管理。
该项工作证券部已整改完毕,并将持续完善。
4、《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部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委托书未对提案表决事项有明确意向的指示,分别违反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详细列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内容。
该项工作证券部已整改完毕。
5、《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在2009年三季报披露的敏感期内存在独立董事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形,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规范运作的教育工作。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就买卖敏感期问题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坚决杜绝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
该项工作公司已完善。
6、《整改建议函》指出:公司的招聘信息中未能和公司控股股东的信息完全分开,公司应保持独立性,独立自主招聘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将《整改建议函》中的相关要求下发公司人力资源部,并要求其在以后的招聘中明确具体用人单位,不要统一利用控股集团名义对外招聘,保持招聘的独立性。公司人力资源部已经修改公司对外招聘信息。
该项工作公司已整改完毕。
7、《整改建议函》指出:部分公司资产存在未过户情形,仍为其他第三方名义所有,公司应对所持资产保持充分完整权利。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因上市过程中存在10套房产未过户的情况,公司当时与房产名义持有人签订了《房屋代持协议》,明确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均属于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以上资产均受公司直接控制,不存在对外出租、出借使用权的情况。根据公司计划,考虑选择在地产市场好转时直接对外出售,以避免以后再次转让形成的二次税费。截止公告日,以上10套房产尚未对外出售。
该项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执行,董事会秘书监督执行。
此报告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1-01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