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庄大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纯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金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20,809,293.47 | 981,418,289.00 | 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03,187,627.04 | 794,281,776.86 | 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69 | 6.62 | 1.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144,198.06 | 24.9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3 | -7.14%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5,558,870.30 | 62,986,491.75 | 1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20,210.89 | 8,620,820.61 | 3.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0 | -3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0 | -3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2.98% | -1.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2.59% | -1.5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7,250.00 | |
合计 | 777,750.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43,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08,2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7,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6,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314,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13,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6 | 1,000,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5,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 741,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711,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汕头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 32,290,000 | 0 | 0 | 32,29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香港)龙铂投资有限公司 | 20,170,000 | 0 | 0 | 20,17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61.12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555.88万股股份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500,000 | 0 | 0 | 17,50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00.08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349.92万股股份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70,000 | 0 | 0 | 7,67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5.35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91.65万股股份 |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 4,250,000 | 0 | 0 | 4,25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 |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250,000 | 0 | 0 | 4,25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97.16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327.84万股股份 |
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 2,330,000 | 0 | 0 | 2,33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53.27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79.73万股股份 |
深圳市海富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22.86万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77.14万股股份 |
汕头市凯瑞投资有限公司 | 540,000 | 0 | 0 | 540,000 | 首发承诺 | 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蒋毅刚 | 0 | 0 | 200 | 200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买入股份100%锁定 | 自2010年7月9日起12个月 |
合计 | 90,000,000 | 0 | 200 | 90,000,2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53.08%,主要是增加投标保证金和购设备的保证金;
2)报告期末存货比年初增加44.94%,主要是电池片生产线试产增加的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53.69%,主要是新增新项目的厂房和在安装的生产设备;
4)报告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9.96%,主要电池片试产增加销售收入。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根据年度的总体经营计划展开工作,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实现了小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558,870.3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0,210.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7%。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142,460.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 8.76% 。
二、报告期内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建设均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且运行情况正常。
在销售布局以及升级销售模式方面,公司继续强化国内销售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和逐步扩大国内市场。于此同时也加强了海外贸易部的队伍建设和经营管理,进一步的拓展海外的销售市场。同时,公司通过为产品的销售提供咨询服务,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也销售配套系统,通过差异化的产品销售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市场拓展方面逐步加大对终端客户的营销和服务力度,力争扩大“金刚玻璃”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在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发展方面,公司正进一步的扩充研发以及销售队伍。一方面采取外聘的方式,抓好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员工的岗位类别,公司开展了各种针对性的培训,以此提升员工的素质。同时公司认真的执行着绩效考评体系,使得员工的薪酬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相结合。
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理念,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障募投项目产业化同时,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研发的软、硬件环境,力争2011年取得更多的专利技术、研发攻关课题,从而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防爆玻璃及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等特种玻璃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设施(火车站、机场、体育馆、地铁、高档商业写字楼及一些地标性建筑物),这些大型基础设施与政府的投资力度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影响到本公司特种玻璃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2、产能不足导致的业务拓展受阻的风险
国内外市场对于安防玻璃、光伏建筑组件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现有的产能有限,尤其是光伏建筑组件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迅速膨胀的市场需求,这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也将对公司优质客户资源的培育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防火玻璃、光伏建筑组件产能规模将大大提高,公司未来可以更加主动地把握市场的发展机会。
3、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上市后业务高速成长,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不仅在人才的数量上有较大的需求,同时对人才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虽然有一定的人才储备,但是尚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制定了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防止人才流失。目前,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力争尽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端管理、研发、销售人才,以适应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适时的推出激励政策,从分调动整个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使得管理团队和股东的利益取向一致,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主要为浮法玻璃。报告期内,浮法玻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我国是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浮法玻璃生产国,货源相对充足。但由于受生产原料(主要是重油和纯碱)价格变动和供求的影响,浮法玻璃的价格将发生较大波动。虽然本公司利用规模优势与国内大型浮法玻璃生产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货源的相对稳定,但公司的原材料库存量一般根据未来1-2个月的生产需要而定,因此,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将对本公司的原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应对浮法玻璃价格的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第一、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门进一步加强原材料信息收集、市场调研和采购管理,采购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议价方式决定交易价格;第二、本公司与国内大型生产商、供应商建立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货源的相对稳定;第三、本公司通常与重要的长期客户协商约定:如有影响成本的重大事项出现时(如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涨幅超过3%-5%时,人民币汇率变动超过1%时,出口退税率变动超过1%时),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价格。
四、未来发展展望
公司将立足于安防玻璃和太阳能光伏行业,充分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创新,研发和生产更高层次的防火、防爆玻璃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进一步的研发高转换率的太阳能电池片,努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从而满足国内外市场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成为国内外领先的安防玻璃和光伏建筑组件制造商。同时,公司将充分的利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进度,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力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持续稳步增长,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公司也将不断的深化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设,确保公司的独立性、规范性以及透明度,充分的维护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的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先生以及凯瑞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龙铂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61.12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1,555.88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天堂硅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400.08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1,349.92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南玻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175.35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591.65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保腾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汇众工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97.16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327.8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南玻香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53.27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179.73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海富通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22.86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77.14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大建先生、龙炳坤先生、程国发先生、陈纯桂先生、吴国斌先生、裘政先生、包雪青女士、林文卿女士、李慧庆先生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大建、高级管理人员陈纯桂、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及其他主要股东龙铂投资、天堂硅谷、凯瑞投资出具了《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不从事与其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与本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承诺不利用从本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进行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承诺函持续至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满2年之内有效。
另外南玻集团也出具了《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对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现经营的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防炸弹玻璃、防飓风玻璃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的生产、销售及安装领域,不从事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本公司上述经营范围相同的业务或项目;承诺在上述业务领域内,不利用从本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进行竞争活动。该承诺函的效力持续至南玻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终止。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三)关于不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承诺函
本公司股东龙铂投资、天堂硅谷、南玻集团、保腾创投于2010年1月出具承诺函,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本公司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庄大建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先生无条件代为承担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金太阳工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先生已分别于2010年2月23日和2010年4月8日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本公司或金太阳工程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缴住房公积金,金刚实业和庄大建先生将无条件代为承担;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公司或金太阳工程处以罚款,金刚实业和庄大建先生将无条件代为承担该罚款;对于因住房公积金而发生的其他损失或风险,金刚实业和庄大建先生也将无条件代为承担。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及相关的人员都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五)关于无条件承担临时厂房拆除风险损失的承诺函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出具了关于无条件承担小农场地块厂房损失的承诺,承诺如果该厂房在“4兆瓦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前被拆除,金刚实业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在“4兆瓦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建成且搬迁之后,金刚实业将按照该临时厂房的账面净值予以收购,如果该房产遭受其他意外损失,相应损失也由金刚实业承担。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570.76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55.00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10.3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8,500.00 | 8,500.00 | 861.12 | 6,102.14 | 71.79% | 2011年0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4兆瓦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 | 否 | 6,515.00 | 6,515.00 | 0.00 | 6,492.12 | 99.65% | 2011年03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015.00 | 15,015.00 | 861.12 | 12,594.26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 | 否 | 0.00 | 26,372.75 | 5,743.12 | 10,941.10 | 41.49% | 2012年09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吴江投资项目 | 否 | 0.00 | 4,225.16 | 2,750.76 | 3,474.95 | 82.24% | 2013年0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30,597.91 | 8,493.88 | 14,416.05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15,015.00 | 45,612.91 | 9,355.00 | 27,010.31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一)—— 建设50MW 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线事宜》的议案,我司拟用超募资金263,727,495.96 元建设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及建设与之相配的硅片切割、电池片生产线;8月21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2010年8月21日公告。截止2011年3月31日项目已完成41.49%。 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议案—— 吴江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选址在江苏省的吴江经济开发区,与全资子公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由金刚玻璃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0262.21万元,建设生产线两条:1、建设环保节能型玻璃产品120万?O特种玻璃生产线; 2、建设年产8MW太阳能BIPV组件生产线;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2010年10月23日公告。截止2011年3月31日项目已完成82.24%。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至2010 年6 月30日,已使用自筹资金80,445,682.92 元(自有资金50,445,682.92 元及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30,000,000.00 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投入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5,858,681.72元,投入4兆瓦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54,587,001.20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0,445,682.92 元,并且将其中的30,000,000.00 元用于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过程中,发生发行费用29,870,869.60元,其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9,578,500.00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9,578,500.00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资金,已于2011年3月25日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803016432008093001的募集资金账户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采购合同
1)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同标的:3.2太阳能超白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1月24日,合同金额:139.05万元。
2)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同标的:3.2太阳能超白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1月30日,合同金额:200.22万元。
3)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同标的:3.2mm太阳能超白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1月10日,合同金额:232.56万元。
4)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标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片,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3月9日,合同金额:257.04万元。
5)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同标的:3.2太阳能超白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3月29日,合同金额:418.28万元。
6)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同标的:3.2太阳能超白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3月3日,合同金额:469.10万元。
7)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标的:太阳能级单晶硅片,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3月4日,合同金额:510万元。
8)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标的:太阳能级单晶硅片,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1月20日,合同金额:938.40万元。
2、资产抵押及借款合同
1)公司2011年1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短期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11年营销字第0003号,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借款年利率6.1005%,期限2011年1月18日至2012年1月16日。此借款担保方式为抵押。
2)公司2011年2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11年宝字第1011430029号,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内采用浮动利率,计息按基准利率上浮20%,每三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期限,借款期限:2011年2月24日至2012年2月24日。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3)公司2011年2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11年宝字第1011430027号,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内采用浮动利率,计息按基准利率上浮20%,每三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期限,借款期限:2011年2月25日至2012年2月25日。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4)公司2011年2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11年宝字第1011430028号,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内采用浮动利率,计息按基准利率上浮20%,每三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期限,借款期限:2011年3月11日至2012年3月11日。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1-02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