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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上海佳豪 公告编号:2011-030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练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65,937,733.08582,582,279.19-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68,323,067.93486,646,087.61-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225.68-43.3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49,980.9016,710.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2830.00%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4,898,776.7137,962,376.517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692,968.329,954,512.0847.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10.06848.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10.06848.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2.17%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2.05%0.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59,193.15 
    所得税影响额-139,378.97 
    合计819,814.1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5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2,512,80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77,1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14,7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864,885人民币普通股
    何艳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6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96,803人民币普通股
    郭飚685,7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82,693人民币普通股
    王炳泉469,666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刘楠29,495,340020,646,73850,142,078IPO前发行限售2012-11-01
    上海佳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350,200012,145,14029,495,340IPO前发行限售2012-11-01
    赵德华1,163,9090814,7361,978,645高管锁定股2012-01-01
    吴晓平553,761138,440290,725706,046高管锁定股2012-01-01
    孙皓470,8650329,605800,470高管锁定股2012-01-01
    李彤宇332,5461232,782565,327高管锁定股2012-01-01
    朱春华332,54645,637200,836487,745高管锁定股2012-01-01
    马锐82,8969,11351,648125,431高管锁定股2012-01-01
    蓝孝治985,587127,4001,087,0381,945,225高管锁定股2011-07-31
    合计50,767,650320,59135,799,24886,246,307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9.56%,主要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1.61%,主要为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

    (3)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增加1,488.23万元,主要为购置办公用房和子公司生产厂房的建设支出。

    (4)本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30.04%,主要为游艇俱乐部和高尔夫球俱乐部会籍费支出。

    (5)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74.30万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增加。

    (6)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0.70%,主要为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

    (7)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06.86%,主要为流转税增加。

    (8)本报告期末实收股本较年初增长70%,为根据2010年度利润分配决议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增加。

    (9)本年1-3月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0.96%,主要为本期比上年同期新增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

    (10)本年1-3月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95.36%,主要为本期比上年同期新增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成本。

    (11)本年1-3月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0.20%,主要为经营规模扩大增加的子公司管理费用的增加。

    (12)本年1-3月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4.90%,主要为收到的政府扶持资金增加。

    (13)本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86.20%,主要为本期比上年同期新增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增加。

    (14)本年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72.12%,主要为本期比上年同期新增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成本增加。

    (15)本年1-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2.72%,主要为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

    (16)本年1-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1.57%,主要为购置游艇、办公用房和游艇生产厂房建造支出。

    (17)本年1-3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570.40万元,为根据2010年度利润分配决议所支付的现金股利。

    (18)本年1-3月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1.20万元,为母公司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上海佳豪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所支付的对价。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公司一季度经营情况回顾

    2011年一季度公司业绩继续保持了稳健的增长势头,这是公司全体同仁上下一心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的结果,同时,公司自上市后,上海佳豪的品牌知名度和融资能力均得到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促进了公司的业绩增长。2011年一季度(1-3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6489.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96%;营业利润为1616.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02%;利润总额为1712.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9.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60%。

    二、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顺利完成了九年创业期的战略目标后,公司已经步入了第二个九年的转型发展期,主营业务从单一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业务拓展到了设计、服务、产品三大板块。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2011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公司一季度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报告期内,公司船舶设计业务得以拓展:公司的散货船产品向着高效节能船型及5万吨以上大型船舶发展。公司在客船、特种运输船等高附加值船舶的新领域,产品线进一步得到了拓展;

    2)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的设计和监理的技术平台,积极开辟现代服务业务,如EPC业务等,拓展了主营业务范围,使服务业务成为公司继设计业务之后的第二项支柱业务;

    3)报告期内,公司的游艇产业已从战略布局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公司从意大利FIPA公司引进全套豪华游艇生产技术,并签订了FIPA公司全系列产品的中国地区总代理权,为公司第三项支柱业务,即以游艇设计、制造为先导的高附加值船舶及水上消费产品业务,打下扎实的基础;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09年7月13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目前未从事与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海佳豪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2011年03月3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二)、2009年7月13日,公司股东上海佳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目前未从事与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海佳豪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2011年03月31日,上海佳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承诺:

    自上海佳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海佳豪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上海佳豪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海佳豪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上海佳豪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上海佳豪股份总数的25%,如今后从上海佳豪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海佳豪股份。刘楠先生同时承诺:自上海佳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佳船投资股权,也不由佳船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佳船投资股权。

    截至2011年03月3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四)、公司股东上海佳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自上海佳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佳豪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上海佳豪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海佳豪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2011年03月31日,上海佳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五)本公司2005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经主管税务征管机关同意,公司2006年和2007年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2006年和2007年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与当时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不完全相符,如果有关税收机关认为本公司不符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则本公司存在被追缴2006年和2007年所得税的可能。

    为消除上海佳豪可能出现的补缴税款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承诺:若税务主管部门认为上海佳豪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而要求上海佳豪按照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和2007年期间的所得税,则补缴的税款和可能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将全部由本人承担。

    截至2011年03月31日,税务主管部门并未对公司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提出质疑,未发生被追缴2006年和2007年所得税的事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设备监理有限公司近三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4%、3.3%和2.5%缴纳企业所得税。2009年起,经佳船监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佳船监理按照25%的所得税率实行查账征收。如果有关税收机关撤销以前年度对佳船监理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意见,则该公司存在被追缴所得税的可能。

    为消除上海佳船上述可能的补缴税款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股东刘楠承诺:若上海佳船工程设备监理有限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按照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7年12月31日前的所得税,则补缴的税款和可能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将全部由本人承担;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承诺:若上海佳船工程设备监理有限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按照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8年度的所得税,则补缴的税款和可能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将全部由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股东承担。

    截至2011年03月31日,有关税务机关未对佳船监理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提出质疑,未发生补缴税款和可能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事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楠先生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286.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11.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83.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船舶工程设计中心7,288.007,288.00150.004,177.0057.31%2011年07月01日0.00不适用
    海洋工程设计中心一期4,768.004,768.0084.002,996.0062.84%2010年07月01日8.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056.0012,056.00234.007,173.00--8.00--
    超募资金投向 
    海洋工程设计中心二期7,011.007,011.000.001,042.0014.86%2011年12月01日0.00不适用
    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800.008,800.001,577.001,868.0021.23%2010年07月01日-13.00不适用
    上海扬子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发有限公司1,350.001,350.000.000.000.00%2011年12月01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7,161.0017,161.001,577.002,910.00---13.00--
    合计-29,217.0029,217.001,811.0010,083.00---5.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3、投资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800万元,佳豪科技再利用其中1800万元投资上海佳豪游艇发展有限公司(控股60%),目前佳豪游艇的产业基地正在按计划建设中;佳豪科技投资731万收购了上海佳豪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佳豪物流正常运转;佳豪科技投资近3000万元人民币从意大利购入MAIORIA 20S游艇,用于产品展示及游艇俱乐部建设,目前合同正常执行,预计2011年10月可交船;佳豪科技拟投资1500万元(控股75%),成立上海佳豪游艇运营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还在设立筹备中;

    4、拟投资上海扬子船舶与海洋工程研发有限公司1350万元,目前该合资公司还在筹备过程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洋工程设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人民币1216.2410万元,其中厂房改造装修支出人民币439.6803万元,设备硬件购置人民币504.7819万元,软件购置人民币271.7788万元。上述项目先期投入支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予以鉴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24582号《关于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签证报告》。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完成上述项目的资金划转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10年2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85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70.4万元。同时,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856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共计5997.6万股。2011年3月7日,公司实施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2570.4万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565.6万股。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800PCC内河商品汽车滚装船建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3979万元人民币,合同执行周期13个月。截至2011年3月31日,合同处于正常履行中。

    2、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FIPA Italiana Yachts Srl签订了《MAIORA 20S游艇购买合同》,合同金额为215.8万欧元。截至2011年3月31日,合同处于正常履行中。

    3、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佳豪游艇发展有限公司与FIPA Italiana Yachts Srl签订了《MAIORA 20S游艇生产技术转让合同》,合同金额为55万欧元。截至2011年3月31日,合同处于正常履行中。

    3、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依照协议规定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至2012年1月17日止。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其中1亿元授信额度转给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并为其在使用此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法定代表人(刘楠):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