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秦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830,706,333.17 | 869,438,924.21 | -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67,917,719.37 | 466,922,612.70 | 0.21% |
股本(股) | 195,000,000.00 | 195,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0 | 2.39 | 0.4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32,391,652.24 | 151,646,416.39 | -12.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8,195.97 | 10,748,331.39 | -9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894,016.91 | -90,514,852.20 | 63.6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7 | -0.46 | 63.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7 | -8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7 | -8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7,813.55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98,646.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26,302.56 | |
所得税影响额 | -83,636.21 | |
合计 | 1,879,126.1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8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49,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德佳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23,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丽君 | 56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逊 | 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敏慧 | 479,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圣浪实业有限公司 | 47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秀兰 | 44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齐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爱石 | 422,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一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90.6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5.71%,主要是因为:市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产品的综合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2011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同比增加63.65%,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对销售回款的管理与控制。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强调事项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安妮股份于2010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通字201001号),目前公司处于被调查期间。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说明如下:
2010年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向本公司送达《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通字201001号), 通知内容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旭曦、张杰、张慧、杨秦涛、王梅英、薛岩 | 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及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同创伟业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周震国、薛岩 | 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严格履行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0% | ~~ | 130.00% |
公司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0%-130%。 |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2,704.6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去年上半年公司遭受较多的非经常性损失,2011年上半年公司业务稳步拓展,产品销售及成本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强。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