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7版)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62,943.89 | 52,244.02 | 17.00% | 16.41% | 23.40% | 10.72% |
其他业务收入 | 1,434.62 | 1,382.46 | 3.64% | 4,627.27% | 96.23%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彩色喷墨打印纸 | 973.26 | 684.48 | 29.67% | -63.17% | -68.08% | 10.82% |
热敏纸 | 21,184.57 | 16,300.61 | 23.05% | -24.63% | -14.38% | -9.21% |
双胶纸 | 20,027.32 | 18,687.81 | 6.69% | 54.63% | 53.61% | 0.62% |
无碳纸 | 12,716.89 | 9,279.53 | 27.03% | 138.18% | 112.89% | 8.67% |
其他 | 8,041.86 | 7,291.60 | 9.33% | 59.90% | 57.55% | 1.35%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国外 | 2,835.23 | 11.26% |
华北 | 26,212.12 | 48.72% |
华东 | 11,820.18 | 79.25% |
华南 | 19,266.06 | -21.74% |
西南 | 2,810.30 | 4.64%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27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43.6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74.1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1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项目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是 | 2,000.00 | 1,000.00 | 48.98 | 426.32 | 42.63%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票据印务扩建项目 | 是 | 7,738.00 | 10,238.00 | 2,318.24 | 8,213.98 | 80.23% | 2011年06月30日 | 1,305.72 | 是 | 否 | ||
多渠道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是 | 6,382.00 | 4,882.00 | 1,207.82 | 3,888.51 | 79.65%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特种涂布纸生产扩建项目 | 否 | 9,015.00 | 9,015.00 | 1,868.65 | 7,245.36 | 80.37% | 2011年06月30日 | 0.00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135.00 | 25,135.00 | 5,443.69 | 19,774.17 | - | - | 1,305.72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25,135.00 | 25,135.00 | 5,443.69 | 19,774.17 | - | - | 1,305.7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3、多渠道营销配送网络扩建项目《招股说明书》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11年6月30日。由于上市时间的延期及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进一步调整战术布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中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投资进度。 4、项目开发中心扩建项目《招股说明书》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10年1月1日,由于上市时间的延期及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已结合实际业务开展以自有资金完成研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固定资产的投资。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1、2008年11月11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特种涂布纸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的安妮工业园内,改建在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的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工业园内;实施主体委托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施实。 2、2009年12月19日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票据印务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的安妮工业园内扩建,部份改为通过持有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60%股权实现。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2、2009年12月19日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票据印务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的安妮工业园内扩建,部份改为通过持有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60%股权实现。 3、2010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调增票据印务扩建项目资金2500万元,调减项目开发中心扩建项目资金1000万元,调减多渠道营销配送网络扩建项目资金15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在上市前以自筹资金10,369,435.63元投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2008年5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0,369,435.6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2010年5月20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前全部归还。 3、201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若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共计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外,其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收购深圳绿荫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1,600.00 | 已完成变更手续。 | 合并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深圳绿荫实现利润30.5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利润为24.42万元。 |
收购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 | 6,500.00 | 已完成收购。 | 自合并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利润为992.95万元。 |
合计 | 8,100.00 | - | -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公司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报告强调事项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1)所述,安妮股份于2010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通字201001号),目前公司处于被调查期间。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说明如下:
2010年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向本公司送达《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通字201001号), 通知内容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0年度利润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9年 | 0.00 | 42,267,349.30 | 0.00% | 100,667,119.10 |
2008年 | 12,000,000.00 | 34,622,408.99 | 34.66% | 62,772,644.95 |
2007年 | 0.00 | 45,629,138.46 | 0.00% | 33,149,694.9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29.39%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公司2010年度盈利较少,且2011年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增加,不实施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利益。 | 公司未分配利润均投入公司再生产。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或置入资产 | 购买日 | 交易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张强、李爱军 | 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10年03月16日 | 6,500.00 | 992.95 | 0.00 | 否 | 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定价。 | 是 | 是 | 无 |
陈继岸、黄美娟 | 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80%股权 | 2010年01月26日 | 1,600.00 | 24.42 | 0.00 | 否 | 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定价。 | 是 | 否 | 无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曹志雄 | 湛江安汇纸业有限公司51%股权 | 2010年05月29日 | 255.00 | -173.37 | 268.57 | 否 | 以公司实际出资 | 是 | 是 | 无 |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收购深圳绿荫实业有限公司并对绿荫实业增资,有利于公司完善营销布局,提升票据印刷能力。收购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完善一体化生产的产业链建设,并为公司今后扩充产能提供了良好的后续支持。公司出售湛江安汇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整合涂布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收回投资,增加公司现金。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连续性及管理层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 2010年6月31日 | 7,000.00 | 2010年09月17日 | 7,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9.17-2011.9.17 | 否 | 否 | ||||
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 2010年6月31日 | 5,000.00 | 2010年10月20日 | 5,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0.10.20-2011.10.20 | 否 | 否 | ||||
安妮(香港)有限公司 | 2010年6月31日 | 500.00 | 2010年06月28日 | 500.00 | 存单质押 | 2010.6.28-2011.12.27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7,5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2,5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2,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6,463.0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17,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12,5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12,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6,463.0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2,5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5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旭曦、张杰、张慧、杨秦涛、王梅英、薛岩 | 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及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同创伟业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周震国、薛岩 | 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严格履行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小计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578.62 | 106,054.83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27,578.62 | 106,054.83 |
5.其他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合计 | -27,578.62 | 106,054.83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2、报告期内,四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3、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0年04月28日召开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201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10年5月25日召开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0年08月19日召开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4)、2010年10月27日召开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0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会计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但公司在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上仍然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对此,监事会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规范运作,防止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的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1)、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安妮股份2010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3.69万元,其中:投资于“特种涂布纸生产扩建项目” 1868.65万元;投资于“票据印务扩建项目” 2318.24万元;投资于“多渠道营销配送网络扩建项目” 1207.82万元;投资于“项目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48.98万元。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安妮股份募集资金共计使用19774.1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2810.27万元,存在于以下账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交通银行账户(账号352000678608510001371)余额为7,240,186.87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账户(账号129920100100128373)余额为6,171,430.64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光大银行账户(账号37510053000008011)余额为5,709,608.97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农业银行账户(账号40325001040019255)余额为8,981,465.30元。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收购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20%股权并对深圳绿荫实业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收购及增资后,公司持有深圳绿荫80%股权;
公司出资6500万元收购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以公司实际出资为作价依据,转让了公司持有的湛江安汇纸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湛江安汇纸业有限公司股权。
除前述收购、出售资产外,公司2010年无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某一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对公司如何加强全面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司在兼顾经营发展的同时要保证在管理上及时跟进,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内部监督,形成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深鹏所审字[2011] 0126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安妮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安妮股份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安妮股份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安妮股份于2010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通字201001号),目前公司处于被调查期间。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
审计机构名称 |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7楼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4月25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李萍、彭中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2,820,590.22 | 132,253,636.93 | 295,379,632.25 | 220,347,257.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67,910.37 | 499,410.37 | 1,317,265.20 | 541,936.00 |
应收账款 | 124,786,639.64 | 54,390,226.04 | 124,183,324.74 | 126,550,037.61 |
预付款项 | 76,144,311.26 | 67,589,425.15 | 46,013,076.25 | 20,940,140.1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182,561.81 | 174,861.81 | 665,875.53 | 665,875.53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689,046.68 | 158,044,832.79 | 21,639,796.02 | 61,743,832.3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5,707,947.90 | 36,685,149.85 | 128,313,780.95 | 75,401,118.5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4,247.61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42,860.99 | 1,936,675.45 | 658,482.98 | 94,155.53 |
流动资产合计 | 544,041,868.87 | 451,608,466.00 | 618,171,233.92 | 506,284,353.1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6.86 | 187,266,933.62 | 108,872,888.62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7,333,598.03 | 61,972,803.89 | 149,645,397.45 | 46,436,985.92 |
在建工程 | 26,779,592.72 | 16,357,100.04 | 9,357,579.86 | 5,761,583.57 |
工程物资 | 740,372.27 | 740,372.27 | ||
固定资产清理 | 1,914,532.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83,001,926.62 | 8,811,242.23 | 17,228,967.84 | 6,739,263.6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58,144.00 | 1,958,144.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32,070.45 | 2,304,311.76 | 1,690,901.30 | 43,423.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6,424.66 | 671,252.82 | 814,265.80 | 556,451.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5,397,055.34 | 277,383,644.36 | 181,435,628.52 | 169,150,968.98 |
资产总计 | 869,438,924.21 | 728,992,110.36 | 799,606,862.44 | 675,435,322.1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3,233,742.88 | 201,234,554.60 | 185,493,482.76 | 120,039,678.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523,234.11 | 28,529,030.23 | 49,288,476.92 | 44,309,493.97 |
应付账款 | 47,158,540.11 | 33,605,647.57 | 31,285,965.83 | 39,518,237.54 |
预收款项 | 16,548,917.64 | 11,592,814.26 | 6,795,191.79 | 3,228,960.8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8,343.14 | 9,546.19 | 636,667.84 | 96,991.50 |
应交税费 | -16,334,314.33 | -4,268,089.98 | 11,080,505.82 | 9,172,679.29 |
应付利息 | 71,011.00 | |||
应付股利 | 473,373.91 | 473,373.91 | ||
其他应付款 | 8,887,569.24 | 11,303,787.48 | 18,357,512.19 | 14,813,774.71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1,302.60 | 371,300.60 | 909,732.89 | 57,754.91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481,720.30 | 282,378,590.95 | 304,320,909.95 | 231,237,570.7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12,6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24,000.00 | 1,1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36,600.00 | 1,1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63,218,320.30 | 283,478,590.95 | 304,320,909.95 | 231,237,570.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5,000,000.00 | 195,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66,924,459.31 | 166,947,134.40 | 211,947,134.40 | 211,947,134.40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808,095.73 | 10,946,980.65 | 13,676,518.93 | 10,815,403.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1,111,581.45 | 72,619,404.36 | 88,695,623.98 | 71,435,213.1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8,476.21 | 106,054.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66,922,612.70 | 445,513,519.41 | 464,425,332.14 | 444,197,751.38 |
少数股东权益 | 39,297,991.21 | 30,860,620.3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6,220,603.91 | 445,513,519.41 | 495,285,952.49 | 444,197,751.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69,438,924.21 | 728,992,110.36 | 799,606,862.44 | 675,435,322.11 |
(下转B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