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02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6日下午在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1,152,707,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024,227,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128,47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302,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04%;反对2,859,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内容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