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李一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君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凤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一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君业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凤芹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225,358,676.56 | 2,186,335,470.31 | 1.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37,330,022.43 | 1,699,645,175.38 | 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2 | 2.96 | 2.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64,224.48 | -86.7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9 | -88.75 | |
项 目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662,690.15 | 34,662,690.15 | -8.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2.02 | 减少0.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2.02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21.86 |
所得税影响额 | 1,308.28 |
合计 | -7,413.5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7,4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5,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海源投资有限公司 | 2,442,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安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罗少霞 | 1,9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云升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南昌 | 1,497,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FT030号 | 1,030,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忠孝 | 999,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承兑所致。
2、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6.18%,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6.94%,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1.32%,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借款减少致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3.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通葡股份(证券代码:600365)股票的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6.72%,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7.4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通葡股份的投资及购买上海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1.1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偿还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6月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通化东宝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6元,报告期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2011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证券代码:600867 编号:临 2011—01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范围发生变化,特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做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输液袋)、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生物工程产品(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Ⅱ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设备及器具;Ⅱ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
修改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生物工程产品(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Ⅱ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设备及器具;Ⅱ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
三、审议通过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重要内容提示:
1、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甘李药业有限公司29.43%股权的议案。本着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获得胰岛素类似物的生产和销售,使通化东宝能够更好、更快、更持续发展,公司拟将公司所持有的甘李药业有限公司29.43%的股权转让给甘李药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转让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转让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2、为落实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 日和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转让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受让方所列主体见附件一)
3、本次股权转让的总对价为45,616.50万元人民币。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公司对甘李药业有限公司的原始投资额为3,370万元。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与受让方(受让方所列主体见附件一)于2011年4 月26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持有的甘李药业有限公司2,079.15万元人民币的出资(占甘李药业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的29.43%)作价人民币45,616.5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受让方所列主体见附件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甘李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Ming Hua Technology Investment (HK) Limited),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威灵顿街128号21楼A室(Unit A 21st Floor, 128 Wellington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传真:001-425-709-0798,授权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约翰扎古乐(John Zagula)职务:总经理,国籍:美国
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1月31日
主要经营业务是:对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
主要股东如下:
QIMING Venture Partners Ⅱ,L.P.持有90.73%的股份;
QIMING Venture Partners II-C,L.P.持有7.95%的股份;
QIMING Managing Directors Fund Ⅱ,L.P.持有1.32%的股份。
控股股东QIMING Venture Partners Ⅱ,L.P.2010年末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美元) |
总资产 | 345,468,699 |
净资产 | 345,292,211 |
总负债 | 176,488 |
营业收入 | 107,337 |
净利润 | 166,816,520 |
2、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家依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传真:(852) 2861 1901, 法定代表人:索振刚,职务:董事,国籍:中国。
公司注册资本:50,000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2009年设立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
主要股东: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
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末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港币/万元) |
总资产 | 726,561 |
其中:流动资产 | 408,009 |
固定资产 | 191,869 |
其他资产 | 126,683 |
负债 | 462,981 |
股东权益 | 263,580 |
主营业务收入 | 1,454,130 |
净利润 | 37,944 |
3、GS Direct, L.L.C.,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USA,传真号码为:+852-2798-0440,授权代表为:John E. Bowman(职务:副总裁,国籍:美国)和Christine Vollertsen(职务:副总裁,国籍:美国)。
GS Direct, L.L.C.系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过去三年的主要业务为投资。
2010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911,332 |
负债总额 | 833,976 |
项目 | 2010年度 |
净收入(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 | 39,161 |
税前利润 | 12,892 |
税后优先股息前净利润 | 8,354 |
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 7,713 |
4、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5690号,传真:010-5961128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邝子平,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香港。
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有限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资本,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要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 | 489 |
负债总额 | 1.25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0.6 |
净利润 | -10.6 |
5、GL GLEE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依据CAYMAN法律设立的LIMITED COMPANY,住所:2nd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George Town KY1-1106,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传真:+1 345 949 817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HU, CHOU HUI,职务:董事 ,国籍:中国台湾。
该公司为本次交易专设的公司。其股东:GL CHINA OPPORTUNITIES FUND,L.P
6、天津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D166号房间,传真:010-5961128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邝子平,职务:董事长,国籍:香港。
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3月17日,目前尚未进行任何投资。
注册资本:有限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资本,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8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活动。
主要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 | 489 |
负债总额 | 1.25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0.6 |
净利润 | -10.6 |
7、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化县黎明工业区,传真:0435-505388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刘瑞成,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公司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主营业务:公路、桥梁建筑、施工、公路维修、公路标志、标线。
公司主要股东:刘瑞成
2010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 | 30,296 |
负债总额 | 4,134 |
所有者权益 | 26,162 |
营业收入 | 108,612 |
利润总额 | 3,498 |
净利润 | 2,624 |
8、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406,传真:010-8252520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韩晓宇/杜晨光,职务:董事长/总裁助理,国籍:中国。
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8月;
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主要投资方向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等领域。
主要股东:北京知安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
北大赛德(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份。
2010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 | 50,106 |
负债总额 | 707 |
所有者权益 | 49,399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353 |
净利润 | -353 |
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概况
名称: 甘李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三街8号
法定代表人:甘忠如
注册资本:7,065.27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研制生物制品;生产原料药、小容量重组产品注射剂。开发生物制品;批发医疗器械(限Ⅰ类)。
公司主要产品: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长秀霖);重组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速秀霖)。
2、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甘忠如:出资额2,222.090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1.45%;
通化安泰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941.8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33%;
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出资额890.2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6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2,079.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9.43%。公司拟将其股权全部转让。
3、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0,597 | 20,269 | 10,924 |
负债总额 | 3,572 | 16,385 | 8,440 |
所有者权益 | 17,025 | 3,883 | 2,484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16,432 | 8,067 | 5,072 |
利润总额 | 3,420 | 1,534 | -1,974 |
净利润 | 2,919 | 1,400 | -1,974 |
上述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提供。
4、甘李药业有限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5、此次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6、本公司不存在为甘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甘李药业有限公司理财的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转让方”)
受让方: 见附件一 (以下简称“受让方”)
标的方:甘李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方” )
1、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转让方及受让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对价为肆亿伍仟陆佰壹拾陆点伍万元人民币(小写45,616.50万元人民币)。各受让方所受让的部分标的股权及受让该等股权需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见附件二。
2、股权转让对价之支付
1. 受让方应当在收到本协议第4条第1款第(9)项所规定的证明及相关附随文件后五(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按照本协议附件二所示金额,以人民币或以等值于该金额人民币的美元(汇率以汇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和美元汇率的中间价为准)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转让方应在股权转让生效日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将其指定账户的详细信息书面通知受让方,并在股权转让生效日交付给受让方认可收到股权转让对价的收据,并促使甘李药业在该日向受让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 如果任何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转让方有权取消对该受让方的本次股权转让,但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该受让方无法按期支付的情形除外。为避免疑义,任何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的行为不影响转让方与其他受让方对应的标的股权的转让。
3、税款缴纳及费用承担
转让方及受让方声明及承诺,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履行税款缴纳义务(如有)。除各方另有约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办理批准、登记等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担,相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本协议各方平均分担。但本条不适用于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股权转让没能进行,任何其他方寻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4、股权转让生效条件及股权转让生效日
1.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在以下先决条件完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生效:
(1)本协议经转让方及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转让方股东大会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
(3)经甘李药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甘李药业董事会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
(4)此次股权转让前的各甘李药业股东(转让方除外)已出具有效的书面声明,放弃对本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本协议拟议股权转让后的各甘李药业股东已一致同意并签署经修订的甘李药业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
(6)本协议拟议之股权转让及经修订的甘李药业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获得甘李药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7)协议签订日至股权转让生效日,甘李药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本协议所含之转让方的陈述和保证截至股权转让生效日为真实和正确的,与在股权转让生效日作出具有相同效力;截至股权转让生效日,转让方未违反本协议中适用转让方之约定和承诺;
(9)受让方已收到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转让方公章的证明及相关附随文件,以证明本款第(1)至第(8)项条件已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
2.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以受让方将股权转让对价支付至转让方且转让方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日期作为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生效日(但是,为避免疑义,转让方应在收到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向受让方进行确认)。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使公司在未来可获得胰岛素类似物的生产和销售,从而使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得到保证。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有利于公司加大市场投入,提高现有产品重组人胰岛素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转让所获得收益进入当期损益。
(六)董事会意见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获得了胰岛素类似物专利授权,可以在未来42个月后生产并销售胰岛素类似物,丰富胰岛素产品结构,有利于开拓国内外市场,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依据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而作出的决定,该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大力度投入市场开发,快速拓展重组人胰岛素市场份额;为公司立足生物制品,开发蛋白质药物,加快重组人胰岛素欧盟注册进程提供资金支持;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合法。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获得了胰岛素类似物专利授权,公司可以借此机会,进行胰岛素类似物注册和建设胰岛素类似物生产线,完善公司胰岛素产品结构,有利于公司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本次转让股权所获得的资金,可以投入重组人胰岛素的市场开发,从而快速提高市场份额;为公司开发蛋白质药物,加快欧盟认证提供资金保障;改善公司现金流,增强公司偿债能力。该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大股东的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二、三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受让方
1.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Ming Hua Technology Investment (HK) Limited),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威灵顿街128号21楼A室(Unit A 21st Floor, 128 Wellington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传真:001-425-709-0798,授权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约翰扎古乐(John Zagula)职务:总经理,国籍:美国
2.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家依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传真:(852) 2861 1901, 法定代表人:索振刚,职务:董事,国籍:中国。
3.GS Direct, L.L.C.,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USA,传真号码为:+852-2798-0440,授权代表为:John E. Bowman(职务:副总裁,国籍:美国)和Christine Vollertsen(职务:副总裁,国籍:美国)。
4.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5690号,传真:010-5961128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邝子平,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香港。
5.GL GLEE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依据CAYMAN法律设立的LIMITED COMPANY,住所:2nd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George Town KY1-1106,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传真:+1 345 949 817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HU, CHOU HUI,职务:董事 ,国籍:中国台湾。
6.天津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D166号房间,传真:010-5961128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启明创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邝子平,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香港。
7.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3-AB-302,传真:010-58528368,法定代表人:王贵亚,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8.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化县黎明工业区,传真:0435-505388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刘瑞成,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9.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406,传真:010-8252520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韩晓宇/杜晨光,职务:董事长/总裁助理,国籍:中国。
附件二:各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数量及股权转让对价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受让出资额 | 本次受让甘李药业股权比例(%) | 股权转让对价 |
(万元人民币) | (万元人民币) | |||
1 | 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483.8884 | 6.85 | 10,616.50 |
2 | 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 455.789 | 6.45 | 10,000.00 |
3 | GS Direct, L.L.C. | 410.2101 | 5.80 | 9,000.00 |
4 | 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2.3156 | 2.58 | 4,000.00 |
5 | GL GLEE INVESTMENT LIMITED | 159.5262 | 2.26 | 3,500.00 |
6 | 天津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7367 | 1.94 | 3,000.00 |
7 | 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36.7367 | 1.94 | 3,000.00 |
8 | 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8.3684 | 0.97 | 1,500.00 |
9 | 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5.5789 | 0.64 | 1,000.00 |
合计 | 2,079.15 | 29.43 | 45,616.50 |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1—01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送达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 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权转让是适应市场变化的,通过转让股权,公司获得胰岛素类似物专利授权,并在未来可以生产并销售胰岛素类似物,对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转让股权所获得的资金,可以加大力度投入市场开发,加大创新产品的开发投入,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收益。转让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1—01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书面表决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3、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甘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9 点至11点,下午1 点至4 点;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
1、 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2、 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政编码:134123
4、 联系电话:0435—5088126
传 真:0435—5088002
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注: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均有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