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丁欣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4,577,003,755.87 | 4,462,091,211.77 | 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476,213,821.73 | 2,412,420,632.80 | 2.64% |
股本(股) | 211,000,000.00 | 211,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74 | 11.43 | 2.7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49,065,249.85 | 780,018,866.84 | 4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793,188.93 | 41,889,592.61 | 52.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6,976,960.63 | -94,675,425.83 | -234.8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50 | -0.45 | -234.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7 | 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7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1% | 7.70% | -5.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3% | 7.75% | -5.1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2,05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94,812.50 | |
合计 | -537,237.5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82,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30,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3,095,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362,771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67,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6,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上市发行费用和票据保证金较多;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账。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2、全体发起人股东 | 1、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控股的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完成截止2009年12月22日的开发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除此以外,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同时承诺不通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控股的其它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2、2008年2月16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和利益冲突承诺函》,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丁欣欣、张杏娟、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50.00% | ~~ | 7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136,192.5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业务拓展较快,工程施工顺利进行;2、成本管理较好,毛利率保持稳定,期间费用率有所降低。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欣欣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2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会议聘任谢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1年4月27日-2013年7月30日,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现注册资本17,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9,561.52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增加亚厦产业园注册资本,其余9,061.52万元将增加亚厦产业园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产业园注册资本将达到17,500万元。上述增资中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计划投入3,151.09万元,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计划投入6,410.43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和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到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园林产业链,公司拟使用58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进行增资,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园林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08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谢天,男,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兼职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师,现任职中国美术学院副教授。谢天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更好的完成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其中二个项目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和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的建设,201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亚厦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住所为上虞经济开发036-027-518地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截止2011年3月31日,亚厦产业园尚未正式开始营业。
2、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意向书关于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和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描述:“公司将先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亚厦产业园的出资额,并以募集资金受让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在亚厦产业园的股份,再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额对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以便于亚厦产业园归还银行贷款、抵补相应的自有资金及项目的后续投资”。
目前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亚厦产业园的资金及收购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在亚厦产业园的股权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完成实施。(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0年4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0,820万元。(详见刊登于2010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1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详见刊登于2011年1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情况继续对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本次拟增资金额为9,561.52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增加亚厦产业园注册资本,其余9,061.52万元将增加亚厦产业园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产业园注册资本将达到17,500万元。上述增资中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计划投入3,151.09万元,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计划投入6,410.43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和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到位。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亚厦产业园增资,目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实施“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和“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建筑装饰业务的木制品、建筑幕墙和节能门窗产品的自给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质量,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减少污染。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5,365.74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492.26万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429.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2,063.1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345.1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之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中,依据上述规定,不能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而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共计649.55万元,本公司已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649.55万元。本公司经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994.67万元。
一、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营销网络项目”投资金额由4,745万元变更为5,970万元,超过的1,225万元由超募资金补充。经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6,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将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出资设立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26,351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扣除上述投资项目金额,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48,418.67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安排:“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股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公司拟将富余的募股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新建项目生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园林产业链,公司拟使用58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进行增资,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园林的注册资本将达到1,080万元。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6日,住所为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法定代表人陈宋江,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景观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承接;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综合性养护;园林绿化技术咨询、服务(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赁证经营)。截止2010年12月31日,亚厦园林总资产1,002.03万元,净资产629.00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园林实现营业收入778.58万元,净利润-11.37万元。
三、增资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增强亚厦园林的实力,促进其园林领域项目发展,公司拟用超募资金580万元对其增资,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亚厦园林能增加营运资本,提升运营能力,同时保持并提升其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亚厦园林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超募资金延长公司园林产业链,有助于提升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运营能力,同时保持并提升其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和独立董事意见及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亚厦园林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亚厦园林增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1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4日15:00至2011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刊登于 2011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1、逐项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1.3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6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1.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股东大会就以上提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4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报告书》刊登于2011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士任永平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公告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5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75 | 亚厦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方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00元 |
1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 | 1.00元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元 |
1.2 |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 1.02元 |
1.3 |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1.03元 |
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 1.04元 |
1.5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05元 |
1.6 |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1.06元 |
1.7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元 |
1.8 |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1.08元 |
1.9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1.09元 |
1.10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1.10元 |
1.11 |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 1.11元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1年5月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锋 祝迪生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联系传真:0571-89880809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 |||
1.3 |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
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 |||
1.5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
1.6 |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1.7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8 |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1.9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
1.10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
1.11 |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