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1-01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
●每10股税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4日
● 除息日:2011年5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11日
一、 通过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4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0年度
2、 发放范围:
2011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本次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615,887,75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635,510.36元。
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0.036元。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6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三、 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4日
2、除息日:2011年5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11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1、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
咨询电话:021-59900651
传真号码:021-59978608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