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洪城股份 编号:临2011-03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数量43089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洪运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年度实现净利润8,462,699.09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743,854.71元后,加上2009年年度未分配利润89,476,087.68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194,932.0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138,20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10元(含税),派息总额为1,382,0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5,812,928.0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本次不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尽快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10年年度审计费用45万元,其中不包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2)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09年年度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因此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将“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373号文批准,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20000100027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30.8万元。
第十八条 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发起人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442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发起人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持有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30.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30.8万股。”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6]373号文批准,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200000000344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20.04万元。
第十八条 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发起人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5884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发起人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持有2.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20.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820.04万股。”
同意股数4308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李艳楼、郑敏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