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梅野雅之 | 董事 | 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 | 黑木直树 |
张一 | 董事 | 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 | 黑木直树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启典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明扬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赵昌磊 |
公司负责人杨启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昌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386,282,709.16 | 5,304,777,375.17 | 1.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454,368,800.71 | 2,402,682,346.93 | 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7 | 1.44 | 2.0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5,941,425.05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785,338.60 | 50,785,338.60 | 24.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24.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24.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 | 2.09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1.13 | 减少0.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7,898.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83,597.4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256,319.2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996.35 |
所得税影响额 | -8,078,003.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11,415.54 |
合计 | 23,322,595.0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1,53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3,795,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GIANT HARVEST LIMITED | 316,8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0,731,47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1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孝梁 | 3,600,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北信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47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桥 | 1,834,8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08,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55,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在建工程 | 109,722,009.43 | 72,241,783.95 | 51.88 | 购新设备及新建厂房 |
应付票据 | 20,622,920.00 | 12,256,348.00 | 68.26 | 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采购增加 |
预收款项 | 291,321,881.85 | 179,734,106.65 | 62.08 | 枝江酒预收款增加 |
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227,097,686.98 | 155,670,571.29 | 45.88 | 广告及促销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15,924,039.90 | 7,492,191.91 | 112.54 | 短期借款增加及借款利率提高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5,296.03 | 已提跌价准备存货售出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079,581.90 | 4,134,382.40 | 482.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市价高于成本 |
投资收益 | 9,867,600.77 | 2,857,072.40 | 245.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4,595,843.50 | 9,510,672.49 | -51.68 | 政府补助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3,540,148.58 | 2,588,589.90 | 36.7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
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941,425.05 | -78,753,423.36 | 174,694,848.41 | 销售货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17,717.72 | -162,461,957.62 | 110,444,239.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投资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73,276.17 | 171,658,799.05 | -160,085,522.88 | 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股份和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2000万股股份,自2008年5月22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其余机构投资者认购的7000万股股份自2008年5月22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 | 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启典
2011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1-00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张一董事因公没能出席,皆委托黑木直树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生产项目的进口设备目前尚未和日方谈定,加之日本地震的影响,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上证上字〔2008〕59号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一部分即65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55%)用于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本次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到帐之日起6个月之内,若此期间内项目投资需用募集资金,随时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承诺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资金归还。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意见。均表示无异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11-00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1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孟召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生产项目的进口设备目前尚未和日方谈定,加之日本地震的影响,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上证上字〔2008〕59号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一部分即65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55%)用于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本次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到帐之日起6个月之内,若此期间内项目投资需用募集资金,随时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意见。均表示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将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的10%。
4、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