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晓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俞昌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于丽 |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昌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077,125,600.39 | 16,841,047,964.12 | 1.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207,282,893.80 | 5,130,499,276.68 | 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669 | 2.3320 | 1.5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889,289.46 | 114.3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31 | 114.3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691,118.50 | 78,691,118.50 | 93.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8 | 0.0358 | 93.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6 | 0.0356 | 79.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52 | 增加0.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52 | 增加0.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25.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8,963.8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0,661.68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889,704.6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2,312.37 |
所得税影响额 | -681,956.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29,995.11 |
合计 | 309,840.4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8,74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9,291,7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8,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7,9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6,062,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5,999,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51,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9,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66,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
项 目 | 2011.3.31 | 2010.12.31 | 变动额 | 变动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应收帐款 | 764,966,101.58 | 586,946,823.35 | 178,019,278.23 | 30.33% | 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应收水费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763,145,128.16 | 803,542,971.09 | 959,602,157.07 | 119.42% | 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0,261,266.61 | 115,541,124.82 | -55,279,858.21 | -47.84% | 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
应付利息 | 2,626,240.70 | 23,097,010.68 | -20,470,769.98 | -88.63% | 本期偿还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
应付股利 | 34,966,783.93 | 23,890,580.54 | 11,076,203.39 | 46.36% | 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4,315.13 | 801,344,315.13 | -800,000,000.00 | -99.83% | 本期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
2、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
项 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额 | 变动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9,289.46 | -202,019,817.24 | 230,909,106.70 | 114.30% | 本期子公司收到经营活动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24,072.99 | 379,646,200.86 | -358,922,127.87 | -94.54% | 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新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以不超过3亿元港币,收购新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保能源")不超过4.49亿股份。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2011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该议案于2011年3月31日通过了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3、 鉴于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拟申请发行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于2011年3月31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拟申请发行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根据《证券法》,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故公司已无发行可转债的空间。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向中国证券会申请将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撤回,中国证券会于2011年4月6日批复同意终止对该文件的审查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股改承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2、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
3、支持首创股份尽快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光
201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11-1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京城水务继续办理委托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交通银行向京城水务办理借款,金额为1.5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2.2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香港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1-11公告)
同意首创香港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进行融资,由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由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为首创香港出具备用信用证担保,由工商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向首创香港提供2亿港币融资,有效期为两年(由第一次提款日起计,但不长于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以早到者为准);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出具承诺函;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创香港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适时分批对首创香港增资,增资总额为相当于2亿元港币的人民币用于偿还贷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该事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修订稿)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1-12公告)
同意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港币;为其担保累计金额约合人民币36322.8万元(含本次内保外贷);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实际已经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6,781.46万元(不含本次内保外贷);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由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为首创香港出具备用信用证担保,由工商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向首创香港提供港币融资。公司拟向首创香港提供2亿港币的内保外贷额度,有效期为两年(由第一次提款日起计,但不长于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以早到者为准)。
公司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香港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4年经过中国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港币。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美国银行中心1613室。首创香港定位于海外投融资业务、水务产业价值链增值业务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与操作业务。首创香港成立以来,根据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收购运作与国际合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和投资回报。截至2010年12月31日,首创香港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9.44亿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为2.62亿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为0.26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由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为首创香港出具备用信用证担保,由工商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向首创香港提供港币融资。公司拟向首创香港提供2亿港币的内保外贷额度,有效期为两年(由第一次提款日起计,但不长于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以早到者为准)。
四、 担保事项的理由及对公司的利益和风险
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8,13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56%;实际已经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6,78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40.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59,23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10年12月31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23日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7日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三、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为首创香港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11年5月1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 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3. 邮政编码:100028
4. 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 联系传真:010-646890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附件1: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股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 |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股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